壹、房貸利率計算公式是什麽?
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月月供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每月應還利息=貸款本金)^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序號-1)〕÷〔(1月利率)^還款月數-1〕
每月應還本金=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序號-1)÷〔(1月利率)^還款
總利息=還款月數×每月月供額-貸款
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月月供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每月應還本金=貸款本金÷還款月數
率=(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應還本金×月利率=貸款本金÷還款月數×月利率
總利息=〔額×月利率)總貸款額÷還款月數×(1月利率)〕÷2×還款月數-總貸款額
月利率=年利率÷12
上面就是房貸月供、利息計算公式,看著的確很復雜,大家除了通過網頁版房貸計算器計算外。
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住房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銀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住房貸款主要有委托貸款、自營貸款和組合貸款三種。委托貸款
個人住房委托貸款指銀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委托,以住房公積金存款為資金來源,按規定的要求向購買普通住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公積金貸款。
自營貸款
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壹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組合貸款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壹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托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房貸還款方式:等額本金、等額本息、雙周供等;
貸款額度:在通過銀行審核後,可以貸款房產值的8成。
房貸首付:首套房按揭貸款需要首付3成,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貸款年限:壹手房貸款年限為30年,二手房是20年,同時貸款年限加上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
貸款利率:首套房貸款基準利率5年期以上是6.55%,二套房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上上浮1.1倍,即7.26%。
方式
房屋貸款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銀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二、100萬房貸30年利息計算詳細公式?
利息總額646791.67元。如按等額本金還貸利率4.3%,每月還本金2777.78,首月利息=1000000×(4.3%÷12)=3583.33;次月利息=(1000000-2777.78)×(4.3%÷12)=3573.38,依次類推30年利息646791.67。
三、房貸利率具體是怎麽計算的
壹般的公式為:等額本息還款法的計算公式為:還款月數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每月等額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月數(1月利率)-1每月償還貸款利息=貸款余額日利率實際占用天數
四、房貸利率計算公式
壹、利息計算的基本常識
(壹)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壹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壹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采用那壹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壹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七)參考依據:
1.《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發199977號。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
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