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夫妻壹方的貸款涉及婚姻共同債務,由另壹方簽字,形成主要貸款人和次要貸款人。如果沒有及時歸還貸款,對方的信用記錄也會顯示貸款記錄。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產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丈夫和妻子在法律上是壹個經濟實體。商業銀行在審查個人信用狀況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時,還應審查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因此,壹個家庭的良好信用也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維護。
壹般來說,在銀行貸款合同中,只有壹方被視為“貸款人”(通常稱為主貸款人),另壹方被視為“共和貸款人”(通常稱為次級貸款人)。主貸款人和次貸款人的區別:主貸款人和次貸款人主要出現在貸款中,主貸款人是銀行審計的主要對象。壹般來說,主貸款人是財務資源和信用狀況良好的貸款人,次級貸款人也會接受審計,但對次級貸款人的要求會略低。主貸款人和次貸款人有共同的還款義務。
次級貸款人的信用信息有問題,這仍然會對貸款產生壹定影響。雖然次級貸款人有不同的責任,但他們也有連帶責任。例如,在買房之前,銀行會查詢壹級和二級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如果壹方的信用記錄不好,在風險控制嚴格的情況下,可能會拒絕放貸。
如果壹方貸款,不會影響另壹方的信用信息,除非婚姻關系解除,在辦理離婚手續時消除共同債務,或者經銀行同意解除主貸款人和次貸款人之間的關系。
離婚後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離婚後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需要看是否有約定:
1.有壹個協議。離婚時夫妻對債務分配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處理。民法尊重意思自治,只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違反強制性法律的規定,就應當遵循。
2.沒有協議。那麽就需要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進行催收和梳理。共同債務包括雙方簽字的債務,或只有壹方簽字但事後另壹方承認的債務,以及壹方為家庭生活而借的債務。如果它們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要,它們就是個人債務。在共同債務的情況下,夫妻即使離婚也要承擔連帶責任,即債權人在尋找任何壹方時都可以要求返還全部債權。如果是個人債務,債權人只能向對方索要,對方不必承擔債務。
如果妻子支付抵押貸款,丈夫可以在他的信用報告上撤回抵押貸款嗎?
如果妻子的抵押貸款是在婚前完成的,則不會在婚後反映在丈夫的信用報告中。如果婚後兩人壹起做,妻子歸還了,就會顯示在丈夫的信用報告中。
妳配偶的抵押貸款會議會是妳自己的信用報告嗎?
不,它只會出現在借款人的信用報告上。
到目前為止,中國人的個人信用信息可以通過兩種渠道查詢:
1.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委托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到您所在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查詢窗口提供您的身份證打印個人信用記錄;
2.打開中國人民信用信息中心官網,將手機號碼與身份證註冊賬號進行匹配,在個人查詢欄目提交個人信用信息記錄查詢申請。通常情況下,手機會在72小時內收到征信中心發送的查詢碼。再次打開中國人民信用信息中心官網登錄賬號,在個人查詢欄輸入短信的查詢碼即可訪問個人信用信息,並在頁面下方下載保存壹份PDF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