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2012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個人貸款》精講:個人征信系統

2012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個人貸款》精講:個人征信系統

本章考點知識精講

第壹節 概述

壹、個人征信系統的含義和內容

(壹)個人征信系統的含義

個人信用征信,也就是個人信用聯合征信,是指信用征信機構經過與商業銀行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約定,對分散在各商業銀行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儲存,形成信用信息數據庫,為其客戶了解相關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狀況提供服務的經營性活動。

個人征信系統(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基礎設施,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各商業銀行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享平臺。該數據庫采集、整理、保存個人信用信息,為金融機構提供個人信用狀況查詢服務,為貨幣政策的制訂和金融監管提供有關信息服務。

我國的個人征信數據庫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並已投入使用的全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該基礎數據庫先是依法采集和保存全國銀行信貸信用信息,其中主要包括個人在商業銀行的借款、抵押、擔保數據及身份驗證信息。然後在此基礎上,將信息采集的範圍逐步擴大到保險、證券、工商等領域,從而形成了覆蓋全國的基礎信用信息服務網絡。

目前,個人征信系統數據的直接使用者包括商業銀行、數據主體本人、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司法部門等其他政府機構。但其影響力已波及稅務、教育、電信等部門。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和《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經個人書面授權同意後,在審核信貸業務申請,以及對已發放信貸進行貸後風險管理的情況下,可以查詢個人的信用報告。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司法部門等其他政府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的程序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二)個人征信系統的內容

個人征信系統所收集的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特殊交易、特別記錄、客戶本人聲明等各類信息。

1.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個人身份、配偶身份、居住信息、職業信息等。個人的職務、職稱、年收入都有詳細記錄,同時每壹種信息都標明了獲取時間。

2.個人信用交易信息。是指商業銀行提供的自然人在個人貸款、貸記卡、準貸記卡、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信用交易信息分為信用匯總信息和信用明細信息。信用匯總信息包括銀行信貸信用信息匯總、信用卡匯總信息、準貸記卡匯總信息、貸記卡匯總信息、貸款匯總信息、為他人貸款擔保匯總信息等信息;信用明細信息包括信用卡明細信息、信用卡最近24個月每個月的還款狀態記錄、貸款明細信息、為他人貸款擔保明細信息等信息。

3.特殊信息。主要是破產記錄、與個人經濟生活相關的法院判決等信息、信用報告查詢信息,包括哪些機構因何原因於何時進行過查詢。隨著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的逐步完善,它還將采集個人支付電話、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決、欠稅等公***信息。

個人信用報告是全面記錄個人信用活動、反映個人信用狀況的文件,是征信機構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進行加工整理,最後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詢人提供的個人信用歷史記錄。個人信用報告是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基礎產品。目前,個人信用報告主要用於銀行的各項消費信貸業務。

二、個人征信系統的主要功能

個人征信系統的功能分為社會功能和經濟功能。

社會功能主要體現在:隨著該系統的建設和完善,通過對個人重要經濟活動的影響和規範,逐步形成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重合同講信用的社會風氣,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社會誠信水平,促進文明社會建設。

經濟功能主要體現在:幫助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控制信用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擴大信貸範圍,促進經濟增長,改善經濟增長結構,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個人征信系統的社會功能和經濟功能相輔相成,互相促進。隨著數據采集和個人信用報告使用範圍的逐步擴大,個人征信系統的功能將會逐步提高和完善。

三、建立個人征信系統的意義

1.個人征信系統的建立使得商業銀行在貸款審批中將查詢個人信用報告作為必需的步驟,從制度上規避了信貸風險。

全國統壹的個人征信系統簡化了銀行收集、審核信用卡及個人貸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的繁雜勞動,節約了發放信用卡及貸款的成本,同時簡化了申請人的各種申辦手續,有利於銀行大力拓展業務,從機制上保障銀行防範風險的手段。

2.個人征信系統的建立有助於商業銀行準確判斷個人信貸客戶的還款能力。

通過全國統壹的個人征信系統對個人信用活動的記錄和收集,同時還可以了解到每壹個貸款客戶在各個銀行的歷史貸款經營活動狀況,幫助銀行準確評價壹個人的用款、還款能力,以便於在發放信用卡或個人貸款時能夠作出正確的決策。個人信用信息的***享,消除了商業銀行的“信貸盲區”,多頭貸款的現象得到了遏制。對個人信用還款能力的判斷更趨客觀,使得同意或拒絕貸款申請的依據大大增加,降低了銀行貸款的經營成本,提高了銀行的工作效率。

3.個人征信系統的發展,有助於識別和跟蹤風險、激勵借款人按時償還債務,支持金融業發展。

信用信息有助於放款機構更好地評估和監測風險,增加信貸總量,通過建立按期還款的信用記錄,征信制度可以有效地擴大向邊緣借款人的貸款範圍。

4.個人征信系統的建立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本身的利益,提高透明度。

信用的真正危險,不在於它的使用,而在於它的濫用。然而,伴隨著個人征信系統建立和完善,壹些法律被制定用來保護消費者,使其能夠正確理解信用活動並免受信用提供者不公正行為的侵害。

5.全國統壹的個人征信系統可以為商業銀行提供風險預警分析。

該系統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在貸後管理階段動態地了解個人的信用狀況變化趨勢,及時采取催收手段

或增加信貸產品和服務。在資產保全階段,該系統可以幫助商業銀行查找借款人的有效資產,了解該人在其他商業銀行的信用活動,重新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確定資產保全措施。

6.個人征信系統的建立,為規範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提供了有力保障。

個人征信系統的建立使得信用貸款的覆蓋面擴大,可在限度上擴展客戶資源,同時通過銀行對客戶資信的評定,使得信用等級高的客戶能獲得額度的貸款。宏觀來說,個人征信系統的建立,有助於實現信用監管,通過提高透明度和效率,從而可以促進經濟穩定增長。通過加強風險分析,促進金融體系的穩定,提高銀行監管的效率。

四、個人征信立法狀況

(壹)壹般征信法規

目前,最重要的征信法規當屬《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並經2005年6月16日第11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自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的。該辦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組織商業銀行建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並負責設立征信服務中心,承擔個人信用數據庫的日常運行和管理工作。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7章45條,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壹是明確個人信用數據庫是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商業銀行建立的全國統壹的個人信用信息***享平臺,其目的是防範和降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促進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

二二是規定了個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則,規定商業銀行、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建立嚴格的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保障個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三是規定了個人信用數據庫采集個人信用信息的範圍和方式、數據庫的使用用途、個人獲取本人信用報告的途徑和異議處理方式;

四是規定了個人信用信息的客觀性原則,即個人信用數據庫采集的信息是個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記錄,商業銀行和征信服務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觀判斷等。

(二)個人隱私保護

為了保證個人信用信息的合法使用,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頒布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金融機構用戶管理辦法》《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異議處理規程》等法規,采取了授權查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詢記錄、違規處罰等措施,保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

商業銀行只能經當事人書面授權,在審核個人貸款、信用卡申請或審核是否接受個人作為擔保人等個人信貸業務,以及對已發放的個人貸款及信用卡進行信用風險跟蹤管理的情況下,才能查詢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還對查看信用報告的商業銀行信貸人員(即數據庫用戶)進行管理,每壹個用戶在進人該系統時都要登記註冊,而且計算機系統還自動追蹤和記錄每壹個用戶對每壹筆信用報告的查詢操作,並加以記錄。商業銀行如果違反規定查詢個人的信用報告,或將查詢結果用於規定範圍之外的其他目的,將被責令改正,並處以經濟處罰;涉嫌犯罪的,則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節 個人征信系統的管理及應用

壹、個人征信系統信息來源

我國的個人標準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主要是通過以下兩個渠道匯人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標準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

第壹個渠道:當客戶通過銀行辦理貸款、信用卡、擔保等信貸業務的時候,客戶的個人信用信息就會通過銀行自動報送給個人標準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第二個渠道:個人標準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通過與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建設部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政府相關部門、公用事業單位進行系統對接,可以采集諸如居民身份信息、個人手機費、社保金等非銀行系統信用記錄情況。

個人征信系統采集到上述信息後,按照數據主體對數據進行匹配、整理和保存,即將屬於同壹個人的所有信息整合在其名下,形成該人的信用檔案、並在金融機構查詢時生成信用報告。個人征信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只是進行客觀展示,不做任何修改。因此,個人征信系統數據的準確性有賴於數據提供者數據的準確性。

二、個人征信系統錄入流程

(壹)數據錄入

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後,各機構錄入人員按照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在錄入系統中進行信息錄入。

錄入資料包括借款申請書、借款合同、購房信息等。錄入人員對錄入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負責。系統可自動生成征信數據的機構則無須人工錄入。

(二)數據報送和整理

商業銀行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個人信用數據庫標準及其有關要求,準確、完整、及時地向個人信用數據庫報送個人信用信息。

征信服務中心對商業銀行報送的個人信用信息進行客觀整理、保存,不得擅自更改原始數據。

當征信服務中心認為有關商業銀行報送的信息可疑時,應當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及時向該商業銀行發出復核通知,商業銀行應當在收到復核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H內給予答復。

商業銀行如發現其所報送的個人信用信息不準確時,應當及時報告征信服務中心,征信服務中心收到糾錯報告將立即進行更正。

(三)數據獲取

個人征信系統通過專線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系統端口相連,並通過商業銀行的內聯網系統實現個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機構提供給個人征信系統,匯總後,金融機構實現資源***享。

三、個人征信查詢系統

(壹)個人基礎數據庫信用信息查詢主體

目前主要有三方面可以進行查詢:

壹是商業銀行。在審核信貸及擔保業務申請時,在取得個人書面授權同意後,可以查詢個人的信用報告。另外,商業銀行在對已發放信貸進行貸後風險管理的情況下,也可查詢個人的信用信息。

二是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司法部門等其他政府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這些機構可按規定的程序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三是個人。個人獲得自己的信用報告之後,可以根據其意願提供給其他機構,或通過書面申請授權給機構、個人查詢的權利。現在,個人征信系統由政府出資建設管理,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是征信中心提供的壹種服務,原則上需要收取壹定成本費用,目前暫不收費。查詢可以到當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門,或直接向征信中心提出書面查詢申請。

(二)個人征信查詢系統內容

1.個人基本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個人身份信息是指能反映個人身份、便於識別、聯系個人的信息。該部分指標的主要提供機構和權威部門都是公安廳,是個人最重要的基礎信息。該部分***包括名稱、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戶口信息、住址信息、通訊信息、婚姻狀況、配偶情況、學歷信息、證件信息等信息情況。

(2)居住信息。居住信息涵蓋了被查詢者的工作單位名稱、郵政編碼、居住狀況等信息情況。

(3)個人職業信息。個人職業信息反映的是個人的就業情況、工作經歷、職業、單位所屬行業、職稱、年收入等信息。該信息提供了除身份信息外可了解和識別個人信息的另壹條渠道,能反映個人的工作穩定程度、從業情況、職業、相關的工作能力及資格以及壹定的社會地位,能夠從壹定程度上反映個人的資信情況和還款能力。

2.信用交易信息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個人信貸交易信息是指商業銀行提供的自然人在個人貸款、信用卡等信用活動形成的交易記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信用交易信息分為信用匯總信息和信用明細信息。其中涵蓋了信用卡與貸款的明細、特殊交易、個人結算賬戶信息、查詢記錄等情況。.

(1)信用卡信息。信用卡信息包括卡類型、擔保方式、幣種、開戶日期、信用額度、***享授信額度、負債額、透支余額、本月應還款金額、本月實際還款金額、最近壹次實際還款日期、當前逾期期數、當前逾期總額、信用卡最近24個月每月還款狀態記錄。

(2)貸款信息。貸款信息包括貸款種類、擔保方式、比重、賬戶狀態、還款頻率、還款月數、貸款發放日期、貸款到期日期、貸款合同金額、每月還款狀態記錄等項目。

目前,個人征信系統的信息來源主要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收錄的信息包括個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機構的借款、擔保等信貸信息。

個人征信系統除了主要收錄個人的信貸信息外,還將收錄個人基本身份信息、民事案件強制執行信息、繳納各類社會保障費用和住房公積金信息、已公告的欠稅信息、繳納電信等公***事業費用信息、個人學歷信息以及會計師(律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律師)等對公眾利益有影響的特殊職業從業人員的基本職業信息。

(三)個人征信安全管理

1.授權查詢。商業銀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應當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書面授權可以通過在貸款、貸記卡、準貸記卡以及擔保申請書中增加相應條款取得。

2.限定用途。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有明確規定:除了本人以外,商業銀行只有在辦理貸款、信用卡、擔保等業務時,或貸後管理、發放信用卡時才能查看個人的信用報告。

3.信息安全。個人的信息是通過保密專線從商業銀行傳送到征信中心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人為幹預,由計算機自動處理。整個系統采用了國內最先進的計算機防病毒和防黑客攻擊的安全系統,個人信息如同銀行存款壹樣安全。

4.查詢記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還對查看個人信用報告的商業銀行信貸人員(即數據庫用戶)進行管理,每壹個用戶都要登記註冊,而且計算機系統還自動追蹤和記錄每壹個用戶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情況,並展示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

5.違規處罰。商業銀行如果違反規定查詢個人的信用報告,或將查詢結果用於規定範圍之外的其他目的,將被責令改正,並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則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密碼管理。商業銀行各級用戶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戶密碼,至少兩個月更改壹次密碼,並登記密碼變更登記簿。各查詢用戶的用戶名及密碼僅限本人使用、嚴禁他人使用或將密碼告知他人。

四、個人征信系統管理模式

(壹)個人征信系統的網絡流程管理

目前,個人征信系統的信用信息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機構,通過專線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總部相連(即壹口接人),並通過商業銀行的內聯網系統將終端延伸到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信貸人員的業務櫃臺,從而實現個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機構流人個人征信系統,匯總後金融機構實時***享的功能。個人征信系統由中國人民銀行直屬單位壹壹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開發完成。

(二)個人征信系統的授權管理

根據《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53第3號)規定,商業銀行只能經當事人書面授權,在辦理審核個人貸款申請、審核個人貸記卡和準貸記卡申請、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後風險管理和受理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貸款申請或其作為擔保人,需要查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資人信用狀況等業務時,才可以向個人信用數據庫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除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後風險管理的情況之外,商業銀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應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書面授權可以通過在貸款、貸記卡、準貸記卡以及擔保申請書中增加相應條款取得。商業銀行應制定貸後風險管理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內部授權制度和查詢管理程序。而征信服務中心可以根據個人申請有償提供其本人信用報告,此時,如果有申請查詢,則須核實申請人身份。同時,查詢人員、查詢時間、查詢原因等,該數據庫都有記錄。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保證個人信用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確保只有得到內部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個人信用報告並經常對個人信用數據庫的查詢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所有查詢符合規定,並定期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征信中心報告查詢檢查結果。

五、異議處理

(壹)個人征信異議的概念及種類

1.異議及異議處理的概念

異議就是個人對自己的信用報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者不同意見。產生異議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幾種:壹是個人的基本信息發生了變化,但個人沒有及時將變化後的信息提供給商業銀行等數據報送機構,影響了信息的更新;二是數據報送機構數據信息錄人錯誤或信息更新不及時,使個人信用報告所反映的內容有誤;三是技術原因造成數據處理出錯;四是他人盜用或冒用個人身份獲取貸款或信用卡,由此產生的信用記錄不為被盜用者(被冒用者)所知;五是個人忘記曾經與數據報送機構有過經濟交易(如已辦信用卡、貸款),因而誤以為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信息有錯。

異議處理是個人認為本人信用報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錯誤時,可以通過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或直接向征信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異議申請。

2.異議的種類

目前,在異議處理工作中常常遇到的異議申請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第壹類是認為某壹筆貸款或信用卡本人根本就沒申請過;

第二類是認為貸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記錄與實際不符;

第三類是身份、居住、職業等個人基本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

第四類是對擔保信息有異議。

(二)異議處理方法

1.個人處理辦法

個人信用報告有異議時,可以向所在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出個人信用報告的異議申請,個人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異議申請,代理人須提供委托人(個人客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的個人信用報告、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委托書。

個人客戶也可持本人身份證向與其發生信貸融資的商業銀行經辦機構反映。

2.銀行處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個人異議申請的2個工作日內將異議申請轉交征信服務中心。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接到異議申請的2個工作日內進行內部核查。征信服務中心發現異議信息是由於個人信用數據庫信息處理過程造成的,應當立即進行更正,並檢查個人信用數據庫處理程序和操作規程存在的問題。征信服務中心內部核查未發現個人信用數據庫處理過程存在問題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提供相關信息的商業銀行進行核查。

商業銀行應當在接到核查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征信服務中心作出核查情況的書面答復。異議信息確實有誤的,商業銀行應當采取以下措施:應當向征信服務中心報送更正信息;檢查個人信用信息報送的程序;對後續報送的其他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檢查,發現錯誤的,應當重新報送。

征信服務中心收到商業銀行重新報送的更正信息後,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對異議信息進行更正。異議信息確實有誤,但因技術原因暫時無法更正的,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對該異議信息做特殊標註,以有別於其他異議信息。經過核查,無法確認異議信息存在錯誤的,征信服務中心不得按照異議申請人要求更改相關個人信用信息。

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接受異議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向異議申請人或轉交異議申請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提供書面答復;異議信息得到更正的,征信服務中心同時提供更正後的信用報告。異議信息確實有誤,但因技術原因暫時無法更正異議信息的,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書面答復中予以說明,待異議信息更正後,提供更正後的信用報告。

轉交異議申請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征信服務中心書面答復和更正後的信用報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異議申請人轉交。對於無法核實的異議信息,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允許異議申請人對有關異議信息附註個人聲明。征信服務中心將妥善保存個人聲明原始檔案,並將個人聲明載人異議申請人信用報告。

(三)不同類型異議的處理

1.個人基本信息存在異議的處理。如果個人對信用報告中涉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有異議,個人也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或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門提交異議申請,如經過核查證實個人信用報告展示的某些信息有錯誤,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會督促報送數據的商業銀行等機構及時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如果對個人信用報告中其他基本信息有異議,最簡便的方法就是個人到與個人有業務往來的商業銀行更新、更正個人的信息,商業銀行會在下壹次報送數據時報送個人更新、更正過的信息,相應地,個人在個人信用數據庫的基本信息也會得到更新或更正。

2.對個人養老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信息有異議的處理。如果個人認為自己的信用報告中反映的個人養老保險金信息或住房公積金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以直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核實情況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異議申請。

3.對個人電信繳費信息有異議的處理。如果個人對個人電信繳費信息有異議,可以持個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電信繳費收據直接到電信公司核實情況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到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申請異議處理。如果由於社保信息或公積金信息失真,影響了個人辦理貸款或信用卡業務,可請當地社保部門或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4.對個人結算賬戶信息有異議的處理。如果個人對個人結算賬戶信息有異議,可以持個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到開立個人結算賬戶的金融機構核實情況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到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申請異議處理。

5.個人信用報告漏記了個人的信用交易信息的處理。如果個人信用報告漏記了個人的信用交易信息,個人可以通過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申請異議處理,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或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會要求商業銀行等機構將遺漏的信用交易信息補上。在提交異議申請時,需提供有關交易的詳細情況。

6.信息滯後導致異議的處理。在我國,個人信用數據庫是每月更新壹次信息,因此,最新的信用信息壹般要間隔壹個月以後才會在個人信用報告中展示出來。

7.對異議處理仍有異議的處理。如果個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仍然有異議,個人可以通過以下三個步驟進行處理:

第壹步,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申請在個人信用報告上發表個人聲明。個人聲明是當事人對異議處理結果的看法和認識,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只保證個人聲明是由本人發布的,不對個人聲明內容本身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步,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反映。

第三步,向法院提起訴訟,借助法律手段解決。

  • 上一篇:防洪應急預案和措施(5篇優先)
  • 下一篇: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的系列叢書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