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權人及***有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戶籍證明及私章;
2、購房合同書(正本);
3、契證有復印件;
4、購房發票及復印件;
5、門牌證及復印件;
6、結婚證及復印件或未婚證明。
壹,房貸結清需要辦理什麽手續
1、打印貸款還清證明
在房貸結清之後,借款人首先需要去銀行,讓銀行打印壹份貸款結清證明。沒有這份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無法證明自己還清了房貸,除此之外,接下來的所有手續,都是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結清證明的。
2、辦理房產解押手續
在拿到貸款結清證明之後,借款人需要需要帶上身份證、貸款結清證明等文件到房管處去辦理房產解押手續。因為只有辦理了房產解押手續,才能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改房子的所有權,才算完全歸屬到借款人的名下。解押完成之後,需要辦理新的的房產證,具體操作流程可以詢問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
3、辦理退保手續
在解押手續辦完之後,借款人最後還需要去保險公司進行退保。因為在辦理房貸時,銀行壹般都會辦理壹些相關的保險業務來作擔保,房貸還完之後,需要借款人去辦理退保手續。
如果借款人在辦理房貸之前,還在開發商那裏先交了押金等系列手續費的話,在房貸還完之後,押金也是可以退的。
二,房貸還清取房產證步驟如下
1、帶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以及還款記錄,到銀行開具貸款已經還清的證明。
2、需要抵押人攜帶結清證明到當時房管局辦理房產解押手續,辦理銀行解押。有的銀行要預約,到貸款銀行櫃臺辦理。
3、帶銀行開具的證明、原來的產權證、房屋他項權利證書、戶口本等資料,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房產證業務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