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建議
本閱讀提示旨在幫助您更好地理解條款,對本合同內容的解釋應以條款文本為準。簽約後妳擁有的重要權益是10。
幾天之內,妳可以要求全額退還保險費.................................................................................................................................................................
您有權終止本合同
您應特別註意的事項,您應及時將保險事故通知我們3.2
受益人申請保險金的權利應在壹定期限內行使3.7
妳應該按時支付保險費.....................................................................4.1.
在某些情況下,本合同的有效性被中止4.2、5.2、6.1。
合同的終止會給妳帶來壹定的損失,所以請慎重決定..............................................................................................................................................................
我們已經解釋了壹些重要術語,請註意......................................11.
條款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保護您的權益,請仔細閱讀本條款。條款目錄3.4司法鑒定3.5保險賠付3.6失蹤處理3.7訴訟時效4
支付保險費4.1支付保險費4.2寬限期5現金價值股權5.1現金價值5.2保單貸款6合同效力的中止與恢復6.1效力的中止6.2
效力的恢復7合同解除7.1程序和風險8合同效力的終止8.1合同效力的終止9如實告知9.1明確說明和如實告知9.2
限制公司解除合同的權利10其他註意事項10.1賬齡誤差10.2未償金額10.3基本保險金額變更10.4合同內容變更10.5。
地址變更10.6爭議解決11解釋1合同構成1.2保險合同的成立和生效1.3保險期間1.4保險年齡1.5合同簽訂1.6猶豫期。
妳和我們簽訂的合同
2我們提供的保障2.1基本保險金額2.2保險責任2.3除外責任3保險金申領3.1受益人3.2保險事故通知3.3保險金申領
中意樂安福養老保險條款
本條款中,“您”指投保人,“我們”和“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合同”指您與我們簽訂的“中意養老保險”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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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認為的重點內容:
基本保險金額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應在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基本保險金額發生變更的,以變更後的基本保險金額為準。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以下保險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只承擔以下兩項保險責任中的壹項: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他在180天內因本次事故作為直接和單獨原因身故,我們已按照本合同、本合同及中意附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進行賠付
已支付的保費金額應支付給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的效力終止。如果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我們將提供如下身故保險金。
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後壹次復效日(以先到者為準)起,本合同效力終止:(1)
若他在90天內(含90天)身故,我們將返還本合同及中意樂嘉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中已支付的保險費。
(2)若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後壹次復效日(以較晚者為準)後90天身故,我們給付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
並在中意附加樂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中支付保費的總和,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險金。未成年子女人身保險和因被保險人死亡而給付的保險金之和。
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死亡時給付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2.2 2.2.1 2.2.1.1
保險責任死亡保險費意外死亡保險費
2.2.1.2
非意外死亡保險
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的限制
2.2.2 2.2.2.1
若被保險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滿1周年生存,我們將在每張保單的周年日給付被保險人生存年金。第壹份生存年金的繳費年限是第壹份。
1保險單周年紀念。根據您選擇的保險費繳費年限,生存年金計算如下:如果您選擇的保險費繳費年限為10年,生存年金等於合同和中意附件。
樂嘉安福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當年繳納的保險費為×3%。保險費繳費年限已滿的,生存年金與保險費繳費年限最後壹個保單年度對應的生存年金相同;
如果您選擇的保險費繳費年限為15年,生存年金等於本合同及中意附樂嘉安福重疾保險合同當年繳納的保險費×4%,如果保險費繳費年限已滿
則生存年金與保險費繳納期最後壹個保單年度對應的生存年金相同;如果妳選擇的保險費繳費年限是20年,生存年金=本合同和中意附件
樂嘉安福重疾險當年繳納的保險費為×5%。保險費繳費年限已滿的,生存年金與保險費繳費年限最後壹個保單年度對應的生存年金相同。
若被保險人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屆滿時仍健在,我們將按本合同及中意附加樂安福重疾保險合同中已支付的保險金給付“滿期給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同時終止。
保險金申請
受益人您或被保險人可以指定壹人或多人作為死亡保險金的受益人。當死亡保險金受益人超過壹人時,可以確定保險金的順序和份額。如果
如果沒有確定的份額,每個受益人應享有平等份額的受益權。被保險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並書面通知我們。在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我行將批註或
附上批準表格。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必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險金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我們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1)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確、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且無其他受益人;(三)受益人依法喪失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如果受益人和被保險人在同壹事件中死亡,不能確定死亡順序的,推定受益人先死亡。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
如果保險人沒有這樣做,受益人就失去了受益權。您或受益人應在知道保險事故後10天內通知我們。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造成保險事故。
損失的性質、原因和程度難以確定的,我們不負責支付未確定部分的保險金,但我們通過其他途徑已經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的。
除非我們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的發生或未能及時通知,否則不影響我們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的確定。
寬限期
合同中寫明,本合同的支付方式是分期支付保險費。繳納首期保費後,應在每期保費的約定繳費日繳納剩余保費。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在您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您未支付到期保險費的,自約定的保險費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60。
天是寬限期。對於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將承擔保險責任,但我們會在支付保險費時扣除您所欠的保險費。如果您在寬限期結束後仍未支付保險費,本合同將在寬限期結束後失效。
有效期自當日零時起中止。
五
5.1 5.2
現金價值權益
現金價值保單貸款本合同每個保單年度結束時的現金價值將在保險單中註明。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妳可以向我們申請貸款。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
合同現金價值扣除所有債務後余額的8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高貸款利率不得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高者,以我行公告為準:
(1)中國人民銀行6個月貸款利率與同期2%之和;(2)4%.我們每年會公布兩次貸款利率,時間分別是10月份的1和7月份的1。
貸款本息應在當期貸款期限屆滿前償還。未支付的利息將並入原貸款金額,視為新的貸款。貸款本息加其他欠款達到本合同現金價值的次日。
自零時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復
效力中止和效力恢復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本合同效力中止後2年內,您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過協商和同意,
本合同將於您支付保險費及其他所有未付款項的次日零時恢復生效。如果您和我們在本合同有效期終止兩年後未能達成協議,我們有權。
合同的終止。如果我們終止合同,我們將在合同終止時向您退還合同的現金價值。
七
7.1
合同的解除
解除合同的程序和風險如果您在猶豫期後申請解除合同,請填寫《解除合同申請表》,並向我們提供以下資料:(1)保險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證明。
當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請時,本合同的效力將終止。我們將在收到解除合同申請之日起30天內將本合同的現金價值退還給您。如果過了猶豫期就解約,妳會遭受壹定的損失。
8.1
惡瘤
是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地生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並能通過血管、淋巴管和體腔向身體其他部位擴散和轉移的疾病。病理檢查結果表明。
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相關健康問題國際統計分類》(ICD-10)中的惡性腫瘤範疇。以下疾病不覆蓋:(1)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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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3)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的霍奇金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和轉移性皮膚癌);(5)前列腺癌,具有(5)t 1n0m 0或更小的TNM分期;
(6)艾滋病病毒感染或艾滋病期間的惡性腫瘤。8.2急性心肌梗死是指由於冠狀動脈閉塞,相應區域供血不足而引起的部分心肌壞死。至少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如急性胸痛;(2)近期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死;(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在診斷上增加,或顯示與急性心肌梗塞壹致的動態變化;
(4)發病90天後,確認左心室功能下降,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8.3中風後遺癥。
指腦血管疾病的突然變化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死,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功能障礙是指疾病在診斷後180天仍然存在。
有下列壹種或多種障礙:(1)壹個或多個肢體功能完全喪失;(2)完全喪失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
(3)完全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無法獨立完成日常生活六項基本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8.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大器官移植是指因相應器官衰竭而進行的腎臟、肝臟、心臟或肺的同種異體移植。造血幹細胞移植是指造血功能障礙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進行。
同種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和臍帶血造血幹細胞)。8.5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或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為了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上實施了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等非開胸方法。
內窺鏡手術不在承保範圍內。8.6終末期腎病(或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期)8.7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從腕關節或踝關節近端(軀幹端附近)開始,完全截肢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是指腎功能慢性不可逆衰竭,達到尿毒癥期,至少已確診。
定期透析90天或腎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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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急性或亞急性重型肝炎
是指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衰竭,經血清檢查或病毒學檢查確診,且必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1)黃疸嚴重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病;(3)B超或其他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迅速縮小;(4)肝功能進行性惡化。
8.9
良性腦瘤
腦良性腫瘤,已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乳頭水腫、精神癥狀、癲癇、運動障礙等,危及生命。
經磁共振成像(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必須滿足以下至少壹個條件:(1)經開顱手術實際完全或部分切除腦腫瘤;
(2)實際上對腦腫瘤進行了放射治療。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
8.10
慢性肝衰竭失代償期
指慢性肝病引起的肝衰竭。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1)持續性黃疸;(2)腹水;(3)肝性腦病;(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靜脈曲張。
酒精中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承保範圍內。
8.11
腦炎後遺癥或腦膜炎後遺癥
指由腦炎或腦膜炎引起的神經系統永久性功能障礙。神經系統的永久性功能障礙是指在診斷後180天內仍存在以下壹種或多種障礙:
(1)壹個或多個肢體功能完全喪失;(2)完全喪失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3)完全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無法獨立完成日常生活六項基本活動中的三項。
三個或更多項目。
8.12
深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內在需要無反應。昏迷程度按格拉斯哥昏迷評分為5分或5分。
點以下,並已使用呼吸機和其他生命支持系統超過96小時。酒精中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承保範圍內。
8.13
雙耳失聰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的永久性不可逆雙耳聽力喪失。在500 Hz、1000 Hz、2000 Hz的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於90 dB,並經過純音聽力測試。
聲導抗測試或聽覺誘發電位測試等。特別聲明:我們接受被保險人三周歲以上的理賠,理賠時投保人必須提供聽力損失診斷和檢查的證據。
如果發病時被保險人不滿三周歲,我們將延期受理和評估,直至被保險人滿三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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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雙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眼視覺永久性不可逆喪失,且雙眼較好的壹只眼必須滿足以下至少壹個條件:(1)眼球喪失或眼球摘除;(2)矯正視力低於
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使用其他視力表,應進行換算);(3)視野半徑小於5度。
特別聲明:我們接受被保險人三周歲以上的理賠,投保人在接受理賠時必須提供視力喪失的診斷檢查證明。如果被保險人生病了,
如果被保險人未滿三周歲,我們將延期受理和評估,直至被保險人滿三周歲。
8.15
情緒完全失控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永久完全喪失肢體功能。肢體功能永久完全喪失是指疾病確診180天或意外傷害180天後,每條肢體的三級。
關節中的兩個主要關節仍然完全僵硬或無法用意識活動。
8.16
心臟瓣膜手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開胸進行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工操作。
8.17
嚴重的老年癡呆癥
指大腦發生進行性的、不可逆的變化,導致智力嚴重下降或喪失。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障礙、行為異常和社會能力下降,日常生活必須繼續受他人影響
監護權。必須通過腦斷層掃描(CT)、磁共振成像(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確診,完全喪失獨立生活能力,不能獨立完成。
日常生活六項基本活動中的三項或更多。神經癥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
8.18
嚴重腦損傷
是指頭部受到機械外力而導致大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功能障礙。必須通過頭部斷層掃描(CT)、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來診斷。
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永久性功能障礙是指腦損傷後180天仍存在以下壹種或多種障礙:(1)壹個或多個肢體功能完全喪失;
(2)完全喪失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3)獨立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日常生活六項基本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19
嚴重的帕金森病
是壹種中樞神經系統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1)疾病不能通過藥物治療控制;
(2)獨立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日常生活六項基本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繼發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承保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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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嚴重三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三度燒傷面積達到全身表面積的20%或20%。體表面積按“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8.21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是指由於原因不明的肺動脈壓持續升高並進行性發展,造成身體活動永久性不可逆的限制,達到紐約心臟病學協會心功能分級ⅳ級的慢性疾病。
級,且靜息時平均肺動脈壓超過30mmHg。
8.22
嚴重運動神經元疾病
是壹組中樞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退行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髓性肌萎縮、進行性延髓麻痹、原發性側索硬化和肌萎縮性側索硬化。
完全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23
語言能力的喪失
是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語言能力完全喪失,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音帶完全去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不能通過現有醫療手段恢復的。
精神心理因素導致的語言喪失不在保障範圍內。特別聲明:我們接受被保險人三歲以上的理賠,保險金給付。
申請人必須在理賠時提供語言障礙的診斷和檢查證明。如果發病時被保險人未滿三周歲,我們將延期受理和評估,直至被保險人滿三周歲。
8.24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是指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衰竭引起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1)骨髓穿刺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2)外周血象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②網織紅細胞
8.25
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經開胸或剖腹手術切除、置換、修復受損主動脈的手術。主動脈是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承保範圍內。
8.26
嚴重心肌病
指被保險人因心肌病引起的慢性心功能損害而導致的永久性、不可逆的體力活動和動能受限,達到紐約心臟病學協會心功能狀態分級ⅳ級。心肌病必須在醫院做超聲心動圖確診。
由酒精中毒或藥物濫用引起的心肌病不在承保範圍內。
8.27
慢性肺衰竭
慢性肺部疾病導致永久性不可逆的慢性呼吸衰竭,必須滿足以下全部條件:(1)靜息時呼吸困難;(2)動脈血氧分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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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動脈血氧飽和度(Sao 2)
多發性硬化是中樞神經系統白質中的多竈性脫髓鞘病變。多發性硬化癥必須通過核磁共振等影像學檢查確診,被保險人已經永久且不可逆地無法獨立完成。
以下任何壹種日常基本活動:(1)搬家:自己從壹個房間搬到另壹個房間;(2)進食:從準備好的碗或盤中取出食物,放入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