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金融機構向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助學貸款是沒有任何擔保的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 * *同壹借款人,* * *雙方都負有還款責任。
2.應用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身份證;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行為,努力學習,正常完成學業;
(3)家庭困難,在校期間,其家庭不足以支付該生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4)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和國家助學貸款的規定,承諾正確使用貸款並按規定履行還款義務;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無不良信用記錄;
(2)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本縣註冊;
(3)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征之壹,總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學校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農村貧困戶和城市低保戶;
孤兒和殘疾人家庭;
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的;
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的;
...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沒有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老、少、邊、窮、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
父母壹方或雙方失業的家庭;
每千戶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
其他貧困家庭。
二、受理範圍
1.此次接受的高校範圍包括跨省就讀的學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學生。院校名單以教育部審批為準;
2.本次錄取的學生包括在校生和新生(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三。借款人對* * *的認同
1,* * *借款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30歲到60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戶口在這個縣。
2.* * *與借款人的身份順序: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法定監護人。
3.入學前戶籍不在本縣,但父母戶籍在本縣的學生,不能錄取。
4.入學前戶籍在本縣,但父母戶籍不在本縣的學生,不能錄取。
5.父母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壹致的,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蓋章。
6.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要求回來申請。如果確實不能回來,可以委托其他親屬協助,但需要父母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證簽字、按指紋、粘貼復印件)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例外情況,需提供證明材料(借款學生所在村委會/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以確定借款學生與借款人的真實親屬關系。
8.有親戚的孤兒,可以被親戚當成* * *借款人。如果他們沒有親屬,當地村(居)委會將為他們指定壹個* * *借款人。無法確定* * *借款人的,不予受理。
四、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學生需要提交的材料(第二次申請也需要提交完整的材料)主要包括:
1.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大壹新生,需到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就讀的高級中學領取並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於大壹新生)》(以下簡稱《申請表》)。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需在山東省高校領取並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於學生)》(以下簡稱申請表),由學校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以下簡稱貸款證明)。
壹式兩份或印刷副本壹式兩份。
大壹新生和第壹次申請的學生必須提供電子版;
入學前持《申請表》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辦理。
2.山東省內高校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證明,非由大壹新生和省外高校學生提供的,視為大壹新生升本繼續攻讀學位;
3.學生證復印件兩份(新生提交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4.學生證復印件兩份;
5.戶口本及其復印件(第1頁,家庭索引頁,* * *借款人頁,學生個人頁含派出所戶籍專用章,如無派出所戶籍專用章,請到相應派出所開具證明);
6.* * *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7.新學院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8.其他證明材料(特殊情況證明)。
動詞 (verb的縮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和利息。
1,貸款金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最高額度不超過6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當年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中的貸款金額可以小於或等於合同收據上的學費和住宿費;如果高於合同收據上的學費和住宿費,則合同無效,學生無法獲得貸款。
2.貸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學生按照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4年以上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後還款期限相應縮短。貸款期限最短7年,最長14年。畢業後立即還款的可以申請提前還款。本科,繼續讀碩士等。,按新的處理。如果專升本後要學3年,學制填3年,年級填1年級。
3.貸款利率和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得上浮。貸款利率每年調整壹次,從65438+2月調整至21,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礎利率。學生貸款的利息每年收取。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支付,畢業後利息由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承擔。
不及物動詞還款程序
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的兩年寬限期是壹個寬限期,在此期間學生只能支付利息,不能償還本金。寬限期結束後,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將根據貸款合同按年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貸款本金還款。每年還款日為65438+2月21(貸款最後壹年為8月31)。借款人進入還款期後,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的還款計劃,於每年還款日前五個工作日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還款賬戶,郵儲銀行將從中扣繳。
2.貸款利息償還。每年65438+2月21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後壹年為當年8月31),最後壹次還款時利息隨本金還清。從畢業當年起,借款人每年付息日前5個工作日將應還貸款利息存入還款賬戶,郵儲銀行從中代扣代繳。
3.提前還款。每年65438+10月15和7月15是固定的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30日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提前還款部分的利息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使用年限計算,除應付利息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七。處理過程
學生的申請由學院、學校和省級資助中心批準。各學院統壹發放並組織填寫《學生申請山東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學生持上述證明和申請表到當地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審核蓋章。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手續-→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審核通過的學生信息錄入“國家開發銀行基礎金融業務管理系統”→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學生證信息匯總後連同學生證復印件(正反面)發送至當地郵政儲蓄銀行。學生集中開戶手續-→郵儲銀行2天內為學生開戶(如公安部網上驗證系統不穩定可能會延遲),各縣(市、區)資助管理中心統壹領取存折。並組織學生簽訂《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學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回執返校→學校於9月30日前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回執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郵寄至相關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根據9月30日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