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租和房貸費用可以同時抵扣個稅嗎?有很多朋友問這個問題。壹種情況是,他們買的房子還沒交付,他們壹邊轉按揭壹邊租房,有兩筆費用。還有壹種情況是夫妻壹方在家居住,另壹方因工作原因在異地租房居住。這種情況下,房租或者房貸可以抵扣嗎,或者兩者都可以?目前附加稅扣除的相關規定規定,壹個家庭只能選擇房貸和房租中的壹項,不能同時扣除,無論是夫妻還是單方。舉個例子,小李和妻子每個月有2500元的房貸,小李在外面租房子,月租1500元。那麽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其中壹項進行扣除,扣除上限壹般為每月1000元。如果選擇房貸,就不能選擇房租。在這種情況下,小李或他的妻子可以扣除所有的額外稅收扣除,相當於從稅收征收的收入中提前扣除65,438+0,000元,或從每個人身上扣除壹定的比例。納稅人不能在壹個納稅周期(壹年)內同時享受租金和房貸抵扣,但可以在下壹納稅年度的申報階段進行調整。比如今天扣房租,明年想用房貸扣,次年可以在提前申報裏做。記得在稅務app上操作,通知公司。第二,如果壹個家庭有兩份房租要交,可以壹起扣嗎?只能在房貸和房租中選擇,但是兩種房租合並扣除是有可能的,但是也有壹個前提。根據稅法規定,房租扣稅的最低範圍是地級市。也就是說,如果妳在不同的縣租了兩套房子,但屬於同壹個地級市,只能選擇扣除其中壹套。如果租的房子不在壹個城市,也是可以的,可以壹起抵扣。不要提我自己的同事。壹開始兩個人出國工作,都是壹個城市兩個縣級市的新項目。但是壹開始,沒有宿舍。本來兩個人租了壹套房,但是其中壹個去了另壹個縣的另壹個項目,又產生了壹筆租金。最後夫妻只能扣壹套房租。根據稅法實施條例關於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規定,在主要工作城市不擁有自有住房的納稅人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扣除:1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2)戶籍人口654.38+0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654.38+065.438+000元;3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含)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第三,之前買了壹套房,貸款是老婆申報扣稅,然後賣了,然後賣了新房,還有購房貸款。那麽我老公還能繼續扣嗎?我在這裏說明壹下,加稅抵扣是不分夫妻套房的。妳只要在每年的附加扣稅中申報房貸,作為扣繳義務人的企業就會直接申報扣稅。這個附加扣除不是在哪壹年哪壹套房子由妻子或丈夫扣除,而是每年確認壹次,夫妻雙方或其中壹方會做出扣除,扣除多少。比如可以兩個人扣壹半,也可以壹個人扣個稅。其實現在有多套房的家庭很普遍。無論是換房、二套房還是三套房,夫妻每年可以選擇壹套房貸(註意壹年不能修改壹次)進行個稅抵扣。最後特別提醒兩句:1,租房壹定要保留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租賃合同,要雙方簽字,明確約定租賃期限和租金;雖然在進行扣稅申報時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但納稅人有義務保留這些證明備查。2.租房不壹定只是租房。公寓和自己承擔房租的員工宿舍也是壹樣。更多房產欄目和行業資訊,以及專業問題,歡迎關註,或者在文章中先提問,我會盡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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