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公司炒房嗎?聽到這個問題,很多市民都會會心壹笑。前段時間,濟南的張女士親身經歷了壹次中介“套路”。今年3月,張女士和丈夫商量,決定通過二手房中介買房。但張女士作為買家,不僅去了中介公司三次仍不見業主,還聲稱被中介索要“好處費”。
防止買賣雙方見面,主動索要好處。
近日,濟南的張女士通過房產中介看中了壹套二手房,但去了三趟門店都沒能見到房主面談。
心急的張女士再三詢問,中介工作人員說房主價格270萬,可以幫忙談260萬成交,但這654.38+萬的差價中介七成,只能現金支付。
給他便宜壹點沒問題,但是為什麽壹定要用現金呢?張女士當時就覺得不對勁,沒有馬上同意。
張女士說,在店裏的展板上,她發現了壹套和自己想買的房子很像的房子。戶型、面積、位置都壹樣,但價格是260萬。已經夠奇怪的了!
幾經周折,張女士終於直接聯系到了失主。業主說他要賣的房子是1.30多平米,單價1.90萬,總價251.00萬。
張女士驚呆了。中介壹辦理,房價瞬間漲了1.9萬!按照中介工作人員提供的方案,總房價2%的中介費加上7萬好處費,這個房屋中介要花1.2萬多!
“這不是明目張膽的炒房嘛!”查明原因後,張女士很生氣,交易沒有敲定。
報價和展板價格不壹樣,明顯有吸引力,暗中操縱。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濟南的張先生身上。前幾天,他通過二手房中介買了壹套二手房。中介報價1.2萬,但是他發現中介公司展板上這個房子的價格是1.654.38+0.5萬。
“這是自相矛盾,欺騙消費者。”張先生氣憤地說。他隨後質問中介,對方卻不以為然,“廣告牌不對。”
對於展板上二手房價格與實際銷售價格不同的問題,有業內人士表示,這樣做是為了吸引客戶。
“價格越低,關註的人越多,因為買賣雙方無法第壹時間見面,所有的信息都聚集在我們這裏,可以給我們營銷和盈利的空間。”這位知情人士說,不過,他不願意透露更多信息。
張先生說,普通人都沒有買賣房屋的經驗,但是業內的中介公司就不壹樣了。他們能掌握買賣雙方的第壹手信息,正是這些信息的不對稱,讓壹些中介“鉆空子”。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壹般二手房買賣中,買賣雙方在簽約前並不見面,只有中介了解雙方的心理價位。中介可以降低給賣家的價格,同時提高買家的預算。
在這個過程中,壹些中介機構間接擡高購房者的預算,公眾發現後會對其炒房行為產生懷疑和質疑。
妳覺得賣家受益了嗎?他們不知道額外的錢。
對於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不僅買家覺得吃了虧,就連賣家也感嘆中介真的“太深了”。
濟南的楊先生說,他前陣子通過中介公司賣房,出價是654.38+0.05萬,但中介的實際賣價是654.38+0.09萬。但是,我壹開始並不知道多出來的4萬塊錢。
楊先生說,雖然自己是賣家,但買家卻以高於原價的價格買下了房子,這在人們眼裏算是炒房,這種做法實在“太不光彩”。而且,“賣家也可能成為買家。”
業內默認的“辛苦費”:向買家收取成交價的2%。
記者走訪了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在歷下區的壹個小區周邊,短短幾百米的街道兩旁就有五六家房產中介店鋪,大部分銷售信息都是直接貼在店鋪門口,吸引購房者的眼球。
壹家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業主委托中介賣房不收取任何中介費。"代理費是向客戶(買方)收取的,是交易價格的2% . "記者咨詢了多家中介公司,得到了相同的答案。但也有中介表示,少數公司會向賣家收取壹定的傭金,價格在“1%”左右。
來到另壹家中介公司,當記者表達賣房意向時,壹位中介表示,如果價格高很多,“可以給我們壹些辛苦費。”
有中介表示,如果貸款用來買二手房,那麽除了中介費之外,房屋評估等費用都需要單獨計算,但這筆錢並不是直接交給中介公司,而是可以由中介公司匯過去。
各方的反應
濟南市消費者協會:
中介(張女士找的那個)涉嫌違反公平交易原則。但是沒有很好的定義,我們這裏也接受不了。因為這個問題(張女士遇到的)是普遍現象,壹些中介手裏有幾套房就會借此機會漲價,所以建議咨詢法律服務。"
山東千順律師事務所孫才旺:
中介作為本次房屋買賣的中介,有權收取中介費(即中介費),但也僅限於此。如果他們以各種理由索取利益,不僅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也違背了職業道德。如果造成經濟損失,利益相關者可以投訴。
濟南市房管局:
根據《房地產經紀人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壹、二項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是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炒作房源數量,操縱市場價格;二是向交易雙方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出售(出租)房屋,賺取差價。
如果舉報屬實,那麽購房者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據和材料,我們會進行進壹步的核實。
中介商店經理:
這個事情我不清楚,但是按照規定,不允許索要好處。我會匯報情況並給妳反饋。
(註:等了5天,記者沒有收到店家的反饋。隨後記者聯系了這兩位店長,他們均予以否認,稱張女士所說純屬“片面”。究竟是誰在撒謊?我們不置可否。)
提醒:購房者要小心這些常見的伎倆。
第壹,虛假廣告
越是看似“優秀房源”,越是要先驗證其真實性。“妳打電話,他肯定會告訴妳,這個房子太搶手了,已經賣出去了。”壹位購房者說:“我就是想吸引妳打電話,然後再給妳推薦別的。”
第二,價格比較棘手。
如張女士所反映的,壹些中介公司喜歡在價格上“作弊”:在提高買家預算的同時,壓低賣家價格,“吃兩頓”賺取差價。
第三:催款。
網友“不會飛的魚”說,房子賣得越快,中介拿錢越實際。所以中介會用招數脅迫客戶盡快買房,更有甚者會制造無數人看房的假象,刺激購房者。采訪中,張女士也表示被中介多次催促,她也表示可以先“墊錢”。
第四:零首付陷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7-07。請以目前實際購買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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