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屬於違規行為,購房者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市房管局進行投訴。
貸款組合是銀行在有限貸款總額的約束下,將款項貸給兩個以上債務人,以分散信用風險的方法。由於行業特征和商業周期等宏觀因素。
開發商拒絕組合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壹大原因是開發商和銀行間達成的捆綁協議,壹般做商業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通常也是向房產公司發放貸款的銀行。商業住房貸款業務屬於銀行優質資產,所以銀行與開發商簽訂開發貸款合同的時候,附帶條件就是辦理商業住房貸款。
而另外壹個,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正常情況下,公積金貸款的審批時間比較長,手續復雜,壹般商業貸款只需要兩到三個月,而公積金貸款則長達半年。放貸時間比商業貸款要慢壹至兩個月時間,如果使用組合貸款兩者放貸時間差距更是拉大。
這意味著如果開發商接受購房者使用組合貸款的形式,那麽回籠資金速度明顯減慢。綜合以上兩個觀點,開發商當然不願再選擇回款速度慢的公積金結合的組合式貸款,而更青睞純個人商業貸款。
擴展資料:
申請組合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身份,也就是說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資料。
2、借款人是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然人。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5、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這點根據區域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可以詳細咨詢當地的相關部門。
6、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7、符合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借款條件。
8、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辦理組合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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