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的貸款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最近半年個人賬戶的銀行對賬單;
2.銀行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相關材料;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權屬證明和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由銀行保管;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署《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辦理公證;
5.借款合同簽訂並公證後,銀行對借款人的存款和貸款轉移到購房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房產證貸款的條件如下:
1.準備身份證件、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征信報告等相關材料,去銀行申請貸款;
2.根據房屋的價值,銀行的抵押金額也不同,房地產抵押評估需要專業的評估機構。影響評估值的因素包括地段、年代、新舊程度、面積大小等。
3.除了確定房子的價值外,銀行還會評估經濟實力,以確定其是否具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從而更好地規避風險。銀行會根據銀行流水或資產證明進行審計;
4.審核通過後,如果沒有問題,您可以辦理相關抵押手續並簽署相關合同。
綜上所述,借款合同簽訂並公證後,銀行對借款人的存款和貸款轉移到購房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壹負責房地產管理和土地管理的部門,可以制作和頒發統壹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並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記載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