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7月7日晚,Xi住建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13措施,旨在有效防範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增量問題;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文,強調“商品房預售資金專款專用”,購房人需按合同約定將資金轉入監管賬戶。
此前7月11和12日,深圳龍崗和汕頭也分別發文進壹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和房地產項目全周期監管。
“各地對此類預售工作的規範和管理具有積極作用,這有助於防止壹些非法房產進入樓市,導致風險傳導給購房者。這種做法對後續房企的銷售也是壹種規範,有助於阻斷違規房地產進入市場,防止未完成業務形成後的風險轉移。”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近日在接受《國家商報》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
Xi住建局等五部門近日聯合發布13措施,旨在有效防止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增量問題。圖為近日無人機拍攝的Xi安灞河兩岸的高層建築。新華社
多地加強預售資金監管
記者梳理發現,在各地近期出臺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新規中,大多對資金進出作出了明確要求。
例如,《Xi關於印發防止商品房延期交付增量措施的通知》要求,商品房預售資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及其他所有形式的房款)應直接存入專用監管賬戶進行監管,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取或另立賬戶收取購房人的購房款。
同時,嚴格撥付標準。商品房項目主體結構竣工驗收前,累計使用重點監管資金不得超過總額的50%;竣工驗收前,不得超過95%;竣工驗收備案前,不得超過99%;不動產首次登記後,可以提取剩余的1%。其中,對於7層以上的建築物,在總層數達到1/3和2/3之前,重點監管資金的累計使用量分別不得超過總額的20%和35%。
此外還提到,如果銀行擅自撥付預售監管資金,將負責追回;未能按時交付房屋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企業將被列為信用不良企業。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到,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不得收取預售款;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監管賬戶方可用於收取預售款。
同時,還對開發商可以提現的具體金額做出了明確要求。其中,從項目取得預售批準至結構工程完成三分之二,最高提取金額為建築物總造價的50%;結構工程完成三分之二後,最高提取金額為建築物總造價的65%;自封頂至外墻工程完工,最高提取金額為建築總價的85%;從外墻工程竣工到竣工備案,最高支取金額為建築物總造價的95%。
12 7月,河北省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征求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指出,監管賬戶設立後,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購房款未進入監管賬戶,本合同無效,買賣雙方可隨時解除”字樣;對於未設立監管賬戶的項目,相關部門不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和商品房網簽備案。
此外,上述意見稿還指出,商品房預售資金應全部存入監管賬戶,監管銀行將重點關註監管賬戶中用於建設、設備安裝、材料購買和配套建設項目的資金數額。
11 7月,深圳市龍崗區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項目全周期監管的指導意見》,對加強用地源頭管理、加強產業項目監管、同步共享預售許可信息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
今年前6個月,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下降22.2%。
專家建議“誰批準誰負責”
15 7月5日下午,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在接受《國家商報》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加強預售資金監管實際上是壹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早在2003年,央行發布的121號文件就明確提出“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發放給購買主體結構封頂房屋的個人”。
在張大偉看來,如果實施上述政策,很難出現爛尾樓。“預售資金的提取必須符合施工進度,因為很清楚施工進行到什麽程度。例如,只有當施工達到30%時才能籌集壹部分資金,而不是先用這個監管賬戶的錢籌集30%的房屋進度,應該采取誰批準誰的原則。在這個遊戲規則中,需要防止銀行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是問題的關鍵。”
嚴躍進表示,在各地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所有內容中,關於預售資金監管的表述是最多的,這也體現了政策的核心要點。此外,壹些城市還對全面記錄資金、嚴格分配標準、加強技術支持、加強財務檢查和鞏固銀行責任做出了要求,這實際上是壹項比較新的全面的預售資金監管政策。
“其中,資金全核算、嚴格撥付標準、並表銀行職責是對購房人的要求,也已寫入部分城市的監管要求。加強技術支持和加強財務核查是創新內容,表明管理層對此類預售資金監管提出了創新要求,有助於更好地落實資金監管工作。”嚴躍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