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簽訂了買賣合同,交了定金之後,下壹步基本就有問題了,就是止贖。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包括集中模式。融資止贖是什麽意思?流程是怎樣的?止贖有什麽風險?
交易時,房屋仍處於抵押狀態,與銀行抵押存在抵押狀態。如果要交易,首先要還清銀行貸款,解除抵押,俗稱“止贖”。
二手房買賣有哪些方式?
1.用現金贖回房屋
也就是說,賣方籌集現金贖回大樓。目前市場上的止贖大多是現金方式,也就是說當賣方將其房產過戶給買方時,根據買方的申請,貸款人會以現金方式為賣方還清原銀行按揭貸款,從而順利辦理房產過戶業務。
買方為賣方贖回房屋是否合法?這不違法。買方直接拿現金為賣方贖回房屋,但這種方式對買方來說有風險,不推薦。
2.通過擔保公司贖回樓房。
業主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贖樓,向擔保公司支付1.2%的擔保費,以及短期止贖利息給銀行。購房者房產證發下來後,去銀行辦理按揭,業內通常稱之為“二次止贖”。
3、通過財務公司融資止贖。
止贖融資是什麽意思?有時候如果賣方有多期違約等不良信用,壹般擔保公司不願意贖樓,那麽就要找壹些財務公司、融資公司直接支付現金融資贖樓。此時相關費用高於普通擔保費。類似於現金贖回的方式,只不過賣方並不擁有現金,而是向財務公司借現金,然後贖回大樓。
止贖的融資流程:
1.房產買賣雙方達成交易,簽訂買賣協議;
2.房產買受人選擇貸款銀行,出賣人向原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貸贖回樓房,買受人向銀行申請二手房抵押貸款,提交銀行要求的資料辦理資金監管手續;
3.經銀行初審,擬向買方發放二手按揭貸款的,應出具二手按揭貸款承諾函;
4.房地產買賣雙方向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抵押貸款擔保,簽署擔保文件,向融資性擔保公司提交所需材料;
5.經融資公司調查同意後,房地產買賣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托公證;
6.房地產的賣方或買方應向融資性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和手續費;
7.擔保獲批後,融資公司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
8.經銀行批準,同意提前還貸,融資性擔保公司向銀行償還賣方原貸款余額,止贖成功;
9.融資性擔保公司經辦人員辦理止贖、領證、註銷抵押登記和轉移登記手續;
10.出具證明後,買受人應向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1.抵押登記完成後,銀行同意貸款給買方;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解除。
取消賣方贖回權的潛在風險是什麽?
1.如果賣房人還有其他債務,那麽在房屋被贖回後,其他債權人很可能會向法院追訴,要求法院查封、凍結房屋。
2.買受人為出賣人贖回房屋後,合法產權在過戶前仍屬於出賣人。如果此時賣家“壹房兩廳賣”,把房子賣給別人,很可能會讓買家蒙受損失。
3.如果賣家在止贖後發現最近樓價大幅上漲,前者很可能會以各種借口推遲過戶,將房子轉賣給出價更高的買家,收到錢後退還給原意向買家。
那麽如何才能合理規避止贖風險呢?事實上,市場上已經出現了許多方法:
除了簽訂房屋回贖協議等書面文件外,目前市場上還有壹種常見的做法,即請中介公司、擔保公司等第三方介入回贖業務,將回贖款或者房屋的匯款賬號、密碼交由第三方管理(比如購房者可以申請回贖款的資金監管, 但回贖款會有相應的監管費用),或者購房者的風險會大大降低。
目前無論是中介公司還是擔保公司,在這方面都日益成熟,蓄意詐騙者不容易找到漏洞。所以,委托第三方介入止贖業務,比直接私下交給雙方要安全得多。
二手房交易看似簡單,卻往往隱藏著多重風險。幾百萬房款如果直接交付,風險很大。當賣家惡意欺詐,將止贖款挪作他用,錢和房都空了。回贖人要積極及時了解情況,掌控大局,做到遇事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