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線處理。登錄湖北辦app公積金辦理;
2.離線處理:
(1)申請:提取人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的,由其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辦理手續:提取人持單位證明和相應提取材料到中心辦理審批和提取手續;
(三)等待通知:中心收到提取人的提取申請及相關材料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提取人;不允許回避的,應當告知理由;
(4)提取:提取申請經中心批準後,付款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到中心指定的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影響如下:
1,會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最高限額內的賬戶余額計算。公積金賬戶余額會直接影響貸款額度。余額越低,貸款額度就越低;
2.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有壹定原因的。如果用戶以租房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那麽兩年內用戶將不能再次租房提取公積金;
3.會影響二套房的鑒定。有住房記錄、貸款記錄或者購房公積金記錄的可以認定為二套房,這將直接導致辦理房貸時首付比例的提高。
總結壹下,申請提取,首先需要職工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單位審核,房管中心審批。審批通過後,即可放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