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以下資料:(1)申請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二)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及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文件;(3)家庭收入穩定證明及其他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四)購買房屋的合同、協議等有效文件;(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和質物清單、所有權證明和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和質押的證明以及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擔保人提供擔保並支付擔保費,由借款人、貸款人和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七)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2.對於資料齊全的貸款申請,銀行將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提交給公積金中心。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4.銀行根據公積金中心的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審查。公積金中心審核通過後撥付受托資金,受托銀行根據貸款合同按時足額發放貸款。5.以房屋抵押的,借款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共同簽署並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應將有價證券交由管理部或聯合中心保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流程如上。
法律客觀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