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動產質押貸款的業務前景

動產質押貸款的業務前景

在我國,保證擔保、不動產抵押擔保仍是銀行常用的授信方式,以存貨、應收賬款、知識產權等動產為擔保物的融資方式雖然有壹定發展,但規模相對較小,且主要集中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少數地區。據統計,目前我國動產擔保貸款額僅占擔保貸款總額的12%左右,其中8%左右屬於動產質押貸款。這種貸款擔保結構造成企業大量動產資源浪費,更使動產占總資產60%以上的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盡管如此,動產質押擔保方式正在被越來越多的銀行和企業所認識和接受,動產質押貸款絕對額不斷擴大,占全部擔保貸款的比重也呈明顯的上升趨勢。從我國目前情況看,動產質押發展前景較為廣闊:

壹是我國動產資源豐富。據統計,我國企業擁有存貨約5.5萬億元,擁有應收賬款約5.5萬億元,中小企業資產中60%以上是以應收賬款、存貨等形式存在的動產,中小企業擁有的存貨和應收賬款占所有企業的60%左右。由於動產質押擔保尚未被社會充分認識,商業銀行習慣於貸款保證擔保和貸款抵押擔保,動產質押擔保方式應用很少,這塊資源基本上處於原始狀態,豐富的動產資源意味著動產質押擔保市場擁有巨大潛力。

二是第三方企業的發展提高了動產質押方式的可操作性。動產質押管理包含質押的合法性審核、質物流轉管理、質物變現處理等內容,它涉及權屬認定、價格評估、物流管理、商品信息、物資經營等許多方面的問題,是壹整套系統的管理工程。資產管理過程的復雜性,往往使商業銀行望而卻步。而專業性資產管理公司和物流企業的出現有效地彌補了銀行在這方面的不足,其通過對動產質押業務的全過程整合,以多功能、全方位的資產管理,實現動產質押管理的社會化和專業化。目前,我國已有多家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和物流企業,它們的存在提高了動產質押擔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有利於推動該擔保方式的發展。

三是法律制度漸趨完善為動產質押擔保方式推廣應用提供了法律保障。1995年之前,我國並未確定質押制度。1995年出臺的《擔保法》對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壹些基本問題做了規定,確立了我國動產質押法律制度,而

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使動產質押制度進壹步完善。根據《擔保法》和《物權法》的規定,在出質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時,質權人可以直接拍賣、變賣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確保質權得以實現,從而避免了商業銀行債權實現過程中存在的訴訟難、執行難等問題,動產質押擔保方式的現實適用性優於其他擔保方式。

  • 上一篇:第三套房產契稅如何計算?
  • 下一篇:俄羅斯盧布在獨聯體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