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貸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用於扣劃還款。
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異地公積金貸款按以下程序辦理:
1.貸款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壹次性告知貸款審核所需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市公積金繳存中心提出申請,市公積金繳存中心根據職工的申請對職工的繳存貸款進行核實。對未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的繳存職工,發放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應當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中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貸款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到市公積金中心識別職工異地貸款情況,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明細臺賬。
4.異地繳存職工貸款還款期間,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發生轉移的,原繳存地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及時告知貸款地市公積金中心,並轉入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進行重新認定和記錄。
公積金,通常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部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逐步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帶薪職工跨區域購房的資金需求。
2016,18年2月8日,根據央行、住建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從2月21日起,由現行按歸集時間劃分的活期、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壹年期定期存款統壹基準利率。
參考資料:
公積金異地買房-杭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