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違法的。
嚴格來說,這種方式,因為別人不懂程序,妳代為辦理貸款,收取服務費,是正常合法的。壹般大額貸款比較少,比如100萬1 ~ 2萬,10 3 ~ 5千。20萬合法
首先,從法律角度來說,貸款代理費是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國家鼓勵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投融資服務。中介費是訴訟費。
貸款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費是合法的,因為貸款過程中確實有手續費、招待費等等。壹個專業的貸款中介很清楚需要準備什麽信息機構,需要滿足什麽條件,需要跟妳準備什麽資料,甚至妳說的包裝得當不假,也有人因為誤解和信息缺失而拒絕貸款。同時申請後會通知妳很多註意事項,大大提高了申請的效率。
擴展數據:
貸款是銀行利率等活動的形式,必須歸還。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和貼息?將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以透支等貸款方式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補充資金的需要,銀行也可以從中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產品。
“三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率,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的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律管理。”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按預定期限收回貸款或無損失地快速變現,以便客戶隨時提取的能力。
3.效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比如貸款發放了,效益會好,但是貸款期限長了,風險會增加,安全性會降低,流動性會變弱。因此,在“三性”中要規避風險:民間借貸是我國信用體系中的壹種非正規信用模式,由於缺乏壹定的監管,這種方式存在壹定的風險。如何科學有效的降低這種借貸風險?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功課:
1,要嚴格審查市場準入機制,對部分民間借貸機構的資質進行審查。有壹定資金可以依法經營的民營銀行,可以在壹定期限內專供民營金融機構;另壹方面,要對尋求者給予明確的打擊和取締,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
2.民間借貸的利率應該管理的更加透明。規範這種民間借貸,要充分考慮借貸需求,也要納入我們有效的管理方式,可以根據出借人資質等級的要求上下浮動,利用壹些市場競爭來促進借貸規範的發展。
3.把貸款引入實體經濟,人家有很多資本,那麽需要去哪裏呢?但我們也需要進入實體產業的循環,這樣才能促進實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與其只是作為壹些自由資本四處遊蕩,不如合法規範的使用。
4.需要加強民間借貸資金的流動,並實施有效的管理。要設立壹些專門的監管機構,對其借貸行為進行監管,對資金進行監控和管理,建立完善、健全、科學的進口統計監測指標,對壹些民間借貸資金的流向和投向進行必要的監管和引導,防止壹些民間抵押無處不在。
5.很多中介或者私募基金的“雇主”都是假的,假的中介通常會讓委托人花很多指定的項目來詐騙,包括出具評估報告的費用、盡職調查律師費等。如需上述文件和法律行為,委托方必須自行出具。
第二,貸款4萬到2.7萬合法嗎?
不合法。根據問題:打4萬欠條拿2萬是違法的,屬於哦。指要求極高利息的民間借貸。利率通常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確定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息放貸。
第三,我借了4萬,得到2.7萬。壹個月後,我要還4萬。利息達到3。...
附帶利息的索賠可以訴訟,會按照貸款形成時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