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壹般保證責任。它所承擔的責任是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保證人應對其承擔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第二,連帶責任。債權人給付責任是指當債務達到償還期限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6條包括壹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壹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七條壹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債務人財產被依法強制執行前,有權拒絕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債務人下落不明、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二)人民法院受理了債務人的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不能履行債務的;(4)擔保人書面放棄本條款規定的權利。
作為抵押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麽?銀行貸款擔保人做擔保人有效嗎?
作為銀行按揭貸款的保證人,應承擔以下保證責任:1。作為壹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他有先訴權。也就是說,在強制執行後債務人的財產不能履行之前,保證人可以拒絕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2.作為連帶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應當承擔與債務人相同的償還責任,不享有抗辯權。即無論債務人有無財產,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債務。3.如果特定的財產(房地產等。)被抵押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信用社可以申請拍賣、變賣該財產,該財產優先受償。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麽責任?
貸款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同壹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壹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有義務保證全部債權的實現。
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其他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清償其份額。
對此,我國《擔保法》第七條規定,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保證人。
第二十壹條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保證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壹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