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旨在保障家庭基本生活,適用於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
2、購車需要較大經濟支出,低保戶若能貸款購車,其經濟狀況可能已不符合低保資格;
3、低保戶的資產和收入受到嚴格審核,擁有車輛可能導致取消低保資格;
4、低保戶應避免貸款購車,以免影響低保資助。
低保戶的權益保障:
1、基本生活保障:低保戶可獲得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以滿足基本生活需求;
2、醫療救助:低保戶在醫療費用上可以享受更多的減免政策,減輕醫療負擔;
3、教育援助:低保家庭的學生可以申請教育資助,確保其受教育權利;
4、住房保障:低保戶可能有資格申請公租房或住房補貼,改善居住條件;
5、就業服務:政府會為低保戶提供就業培訓和就業援助,幫助其提高就業能力和再就業機會。
綜上所述,低保戶不能貸款買車是因為低保的目的是確保家庭基本生活,而購車屬於較大的經濟支出,不僅可能表明低保戶的經濟條件已不適合低保資格,而且可能因資產增加而失去低保資格,因此低保戶應避免通過貸款購車來維持低保援助。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應當區分下列不同情況批準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壹)對無生活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城市居民,批準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享受;
(二)對尚有壹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準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的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審批機關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必要時,也可以給付實物。
《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
第四條
申請低保的基本條件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