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申貸:包括兩方面內容:壹是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按貸款人要求的具體方式和內容提供貸款申請材料,並且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二是借款人應證明其設立合法、經營管理合規合法、信用記錄良好、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以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等。
協議承諾: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應與借款人乃至其他相關各方通過簽訂完備的貸款合同等協議文件,規範各方有關行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調整各方法律關系,追究各方法律責任。
貸放分控: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貸款審批與貸款發放作為兩個獨立的業務環節,分別管理和控制,以達到降低信貸業務操作風險的目的。
實貸實付:指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貸款項目進度和有效貸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對外支付貸款資金時,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以及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通過貸款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的借款人交易對象的過程。實貸實付原則的關鍵是讓借款人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用途支付貸款,減少貸款挪用的風險。
貸後管理:指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以後所開展的所有信貸風險管理工作。貸款新規在沿襲商業銀行傳統貸後管理方式的同時,突出強調以下方面的新要求:監督貸款資金按用途使用;對借款人賬戶進行監控;強調借款合同的相關約定對貸後管理工作的指導性和約束性;明確貸款人按照監管要求進行貸後管理的法律責任。
罰則約束:指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貸款新規的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對於明顯違反貸款新規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部門將利用市場準入、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等手段給予處罰,以保障貸款新規的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