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1、9、22路公交車,在斜對面第三站臺下車。
是漳州市唯壹的農業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漳州分行成立於1996和12。目前擁有龍海、漳浦、詔安、平和四家分公司。目前,根據國務院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業務範圍,本行可以從事以下業務:
(壹)用於糧食、棉花、油料種子收購、儲存、銷售的貸款。
(二)用於肉、糖、煙、毛、肥等專項儲備貸款。
(三)用於農、林、牧、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糧、棉、油加工企業的貸款。
(四)辦理糧食、棉花和油料貸款。
(五)用於糧棉企業倉儲設施和技術設備更新改造的貸款。
(六)用於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
(七)用於農村基礎設施貸款。支持範圍包括農村路網、電網、水網(含飲水工程)、信息網絡(郵政和電信)建設,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
(八)用於農業綜合開發的貸款。支持範圍包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改造、農業生產基地開發建設、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
(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扶持範圍包括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
(十)用於縣(含縣級市和郊縣)城鎮化建設的貸款。支持範圍包括城市基礎設施、文化教育、衛生環境設施、便民商業設施和農民集中住宅(含農村集中居住區、棚戶區、泥棚等)。)重建項目。
(十壹)在批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外匯貸款業務;在批準的業務範圍內為客戶辦理資本項下、貿易項下和非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代客戶辦理外匯存款、外匯匯款、銀行間外匯拆借和外匯買賣業務。
(十二)辦理業務範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和協議存款。
(十三)在設有分支機構的縣(含縣級市、郊縣)辦理除居民儲蓄存款以外的對公存款業務。
(十四)財政支農資金的分配情況。
(十五)辦理企事業單位的帳務。
(十六)辦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代收代付、咨詢等中介業務。
(十七)辦理同業拆借、票據貼現、同業存款等業務。
(十八)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和貼現。
(19)辦理國內保函業務。
(二十)辦理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