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貸款的可收回性,並預計可能產生的貸款損失,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晶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力度和本行信貸管理等因素,分析其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計提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時,會計部門根據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通知書,填制借、貸方記賬憑證各壹聯,通知書作貸方記賬憑證附件,辦理轉賬。
(1)計提壹般準備金,其會計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壹般準備金
(2)計提專項準備金和特種準備金,其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費用——××支出戶
貸:貸款損失準備——專項準備金戶
——特種準備金戶
呆賬貸款核銷及收回的核算
1.呆賬貸款核銷的核算
貸款經辦行對經各方努力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應認真審查該項貸款是否符合核銷貸款條件,報請上級管轄行審核批準核銷。報批核準後,根據上級行批復文件所列貸款本金、應收利息、催收利息余額,分別填制借、貸方記賬憑證和表外科目收入憑證,並註明批復文件號,上級行批復文件作“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記賬憑證附件,辦理轉賬。其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損失準備——××準備金戶
貸:非應計貸款——××借款人戶
收人:已核銷貸款——××借款人戶
銀行對已申報核銷的貸款仍具有債權,在申報期間及其核銷以後仍應結計利息,結計的利息在“待轉利息收入”表外科目核算。
2.已核銷呆賬貸款收回的核算
經辦行以後年度收回已核銷的呆賬貸款,應調增貸款損失準備;收回的應收利息,計人當期利息收入。其會計分錄為:
(1)收回本金及應收利息:
借:××存款——××存款人戶
或:××科目——××戶貸:
貸款損失準備——××準備金戶
利息收——××利息收入戶
(2)根據收回的本金及利息的金額沖減表外掛賬:
付出:已核銷貸款——××借款人戶
付出:待轉利息收——××利息收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