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種類劃分
貸款種類是按照壹定的標準對貸款的具體分類。科學地劃分和設置貸款種類,對於貫徹貸款原則和政策、正確使用信貸資金、研究貸款結構、加強貸款管理、反映國民經濟活動情況等,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貸款種類的劃分標準是多樣化的,按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劃分方法。選擇何種標準劃分貸款種類,應根據國家經濟管理和銀行信貸管理的要求。 從宏觀角度劃分貸款種類,有助於分析不同經濟成份的貸款之間的比例關系,便於具體貫徹國家經濟政策,尤其是產業政策,合理配置社會資金,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協調發展。從微觀角度劃分貸款種類,有助於加強企業管理,增強還本付息能力,提高貸款效益,體現貸款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三原則。 壹、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預期年化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準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主要有6個月、1年等期限檔次的短期貸款。這種貸款也稱為流動資金貸款,在整個貸款業務中所占比重很大,是金融機構最主要的業務之壹。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 3.保證貸款: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壹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4.抵押貸款: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5.: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占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可分為工業流動資金貸款和商業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大中型項目的固定資金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辦理。中小型項目的資金,除企業自籌、社會籌集外,也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與其他商業銀行壹項重要的貸款業務。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3.呆賬貸款: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4.呆滯貸款: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5.逾期貸款: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二、按貸款用途劃分,公司信貸的種類不包括()。
D
按貸款用途劃分,公司信貸的種類包貸款。包括基本建設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2)流動資金貸款。根據資金貸款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3)並購貸款。(4)房地產貸款。(5)項目融資。所以,選項A、B、C均屬於按貸款用途劃分的。選項D“自營貸款”是按貸款經營模式劃分的。所以,選項D符合題意。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
單選題
三、銀行貸款五級分類具體是怎樣劃分的?
正常類、關註類、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 具體標準如下: 企事業單位貸款和自然人其他貸款分類標準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礎上,參照下列基本標準初步劃分企事業單位貸款和自然人其他貸款分類檔次後,嚴格依據核心定義確定分類結果。
1.下列情況劃入正常類: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諾,還款意願良好,經營、財務等各方面狀況正常,能正常還本付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最終償還貸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極因素,但現金流量充足,不會對貸款本息按約足額償還產生實質性影響。
正常類參考特征: a。借款人生產經營正常,主要經營指標合理,現金流量充足,壹直能夠正常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b。貸款未到期。 c。本筆貸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壹般劃入關註類: (1)借款人的銷售收入、經營利潤下降或出現流動性不足的征兆,壹些關鍵財務指標出現異常性的不利變化或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負債(如對外擔保、簽發商業匯票等)過大或與上期相比有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資產貸款項目出現重大的不利於貸款償還的因素(如基建項目工期延長、預算調增過大); (4)借款人經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或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5)借款人或擔保人改制(如分立、兼並、租賃、承包、合資、股份制改造等)對貸款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6)借款人的主要股東、關聯企業或母子公司等發生了重大的不利於貸款償還的變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層出現重大意見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經營者的品行出現了不利於貸款償還的變化; (8)違反行業信貸管理規定或監管部門監管規章發放的貸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貸款被劃為次級類; (10)宏觀經濟、市場、行業、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變化對借款人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並可能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 (11)借款人處於停產或半停產,但抵(質)押率充足,抵質押物遠遠大於實現貸款本息得價值和實現債權得費用,對最終收回貸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還舊貸款,企業運轉正常且能按約還本復息的。 (13)借款人償還貸款能力較差,但擔保人戴維償還能力較強 (14)貸款的抵押物、質押物價值下降,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抵(質)押物失去控制;保證的有效性出現問題,可能影響貸款歸還;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內的貸款或表外業務墊款30天(含)以內。
關註類參考特征: a。宏觀經濟、行業、市場、技術、產品、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或財務狀況發生變化,對借款人正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但其償還貸款的能力尚未出現明顯問題。 b。借款人改制(如合並、分立、承包、租賃等)對銀行債務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c。借款人還款意願差,不與銀行積極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但貸款擔保合法、有效、足值,銀行完全有能力通過追償擔保足額收回貸款本息。 e。擔保有效性出現問題,可能影響貸款歸還。 f。貸款逾期(含展期後)不超過90天(含)。
g。本筆貸款欠息不超過90天(含)。 資料之壹:關註類貸款,其他銀行還列舉如下特征: 借款還款意願;貸款抵押物、質押物價格下降,或銀行對抵(質)押物失去控制;貸款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出現疑問;銀行未能對貸款實施有效的監督或檔案丟失。 3.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壹般劃入次級類: (1)借款人經營虧損,支付困難並且難以獲得補充資金來源,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為負數; (2)借款人不能償還其他債權人債務;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過出售、變賣主要的生產、經營性固定資產來維持生產經營,或者通過拍賣抵押品、履行保證責任等途徑籌集還款資金; (4)借款人采用隱瞞事實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貸款的; (5)借款人內部管理出現問題,對正常經營構成實質損害,妨礙債務的及時足額清償; (6)借款人處於半停產狀態且擔保為壹般或者較差的; (7)為清收貸款本息、保全資產等目的發放的“借新還舊”貸款; (8)可還本付息的重組貸款; (9)信貸檔案不齊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遺失,並且對還款構成實質性影響;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貸款被劃為可疑類; (11)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發放的貸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貸款或表外業務墊款31天至90天(含)。
次級類參考特征: a。借款人支付出現困難,且難以獲得新的資金。 b。借款人正常營業收入和所提供的擔保都無法保證銀行足額收回貸款本息。 c。因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還款而需要對該筆貸款借款合同的還款條款作出較大調整。 d。貸款逾期(含展期後)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筆貸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資料之二:次級貸款,其它銀行還舉例如下特征: 借款人凈現金流量為負值,支付出現困難,借款人不能償還其他金融機構的債務,借款人內部管理出現問題,妨礙債務的清償,預計貸款損失在30%以下,貸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 4.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壹般劃入可疑類: (1)借款人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固定資產貸款項目處於停、緩建狀態; (2)借款人實際已資不抵債; (3)借款人進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對借款人的正常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 (5)借款人改制後,難以落實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債務或雖落實債務,但不能正常還本付息; (6)經過多次談判借款人明顯沒有還款意願; (7)已訴諸法律追收貸款; (8)貸款重組後仍然不能正常歸還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貸款被劃為損失類;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貸款或表外業務墊款91天以上。
可疑類參考特征: a。因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還款,經銀行對借款合同還款條款作出調整後,貸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無力歸還貸款。 b。借款人連續半年以上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收入來源不穩定,即使執行擔保,貸款也肯定會造成較大損失。 c。
因、經營惡化、訴訟等原因,項目處於停建、緩建狀態的貸款。d。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超過100%,且當年繼續虧損。 e。銀行已訴訟,執行程序尚未終結,貸款不能足額清償且損失較大。 f。貸款逾期(含展期後)180天以上。 g。本筆貸款欠息180天以上。
資料之三:可疑類貸款,專業銀行舉例尚有: 預計貸款損失率在30%—90%之間;貸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後)180以上。 5.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壹般劃入損失類: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關閉、撤銷、宣告破產終止法人資格,農村信用社依法對借款人及其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且復工無望,或者產品無市場,嚴重資不抵債瀕臨倒閉,農村信用社依法對其財產進行清償,並對其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農村信用社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貸款;或者保險賠償清償後,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貸款,農村信用社依法對其財產進行清償或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5)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判處刑罰,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農村信用社依法追償後無法收回的貸款; (6)借款人及其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農村信用社訴諸法律,經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裁定終結執行後,農村信用社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7)由於上述(1)至(6)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農村信用社對依法取得的抵債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市場公允價值入帳後,扣除抵債資產接收費用,小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8)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於上述(1)至(6)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農村信用社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9)銀行卡被偽造、冒用、騙領而發生的應由農村信用社承擔的凈損失; (10)助學貸款逾期後,農村信用社在確定的有效追索期內,並依法處置助學貸款抵押物(質押物)向向擔保人追索連帶責任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11)農村信用社發生的除貸款本金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12)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貸款。 (13)符合《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金[2005]50號)規定的被認定為呆賬條件之壹的信貸資產; (14)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即使處置抵(質)押物或向擔保人追償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預計貸款損失率超過85%。
損失類參考特征: a。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並終止法人資格,銀行經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已保險補償後,確實無能力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銀行經對其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c。借款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縣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終止法人資格,銀行經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清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d。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貸款,又無其他貸款承擔者,銀行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
e。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貸款,銀行訴諸法律經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裁定終結執行後,銀行仍然無法收回的貸款。 f。由於上述a至e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貸款,銀行對依法取得的抵貸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市場公允價值入賬後,扣除抵貸資產接受費用,小於貸款辦席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g。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授予上述a至f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銀行經追償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h。經國務院專案批準核銷的貸款。 資料之四:損失類貸款,專業銀行舉例尚有: 經國稅部門未能核銷的貸款;預計貸款損失在90%以上。
說明: 1.正常、關註、次級、可疑類貸款的基本分類標準是各類貸款的風險表現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舉法,不可能窮盡。它們只是貸款分類的重要參考因素。 2.分類中,關鍵是要把握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貸款的損失程度,並結合擔保分析後進行初分結果調整,依據核心定義,確定分類結果。
四、貸款有幾種.
分類標準不同種類不同,常用的有按客戶分的:分為企業貸款和個人貸款;按擔保方式分的:有抵押、保證和信用貸款;按用途分的:有流動資金貸款、項目貸款等;按國別分的:的國內貸款和國外貸款,此外還有本幣貸款和外幣貸款等等。每壹大類下面還可分很多小類,如個人貸款又可分成個人住房貸款、個人經營貸款、個人商用房貸款、個人車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