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房屋被查封該怎麽辦
首先,雙方成立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 我國法律有規定,在房屋被查封後或者在明知房產被法院查封,買賣雙方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合同無效;雙方買賣房屋之後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買賣合同依然有效。所以,只要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其次,被查封後,無法請求繼續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則買房人無法請求對方繼續辦理過戶手續,因為該房屋已經處於履行不能的狀態。 再次,如果買後房屋被查封,可以根據以下方法解決: 1、對查封執行提出異議。 (1)如果買房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2)如果買房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2、等待房屋解封。 房屋查封作為壹種執行措施,是有壹定期限的,壹般不超過二年,即使續封,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買房人可以等待房屋解封再進行房屋過戶。 3、提供擔保財產、解除查封。 如買房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則可與查封法院協商,由出賣人或買房人自己提供其他擔保財產申請解除查封。提供擔保財產後,法院解除查封,雙方可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4、解除買賣合同,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現在賣房人無法履行合同,買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並且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按揭中的房屋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查封抵押房屋要通知抵押權人,如果要拍賣按揭中的房屋,抵押權人擁有優先受償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