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在其個人信用報告中的“特殊交易”壹欄中會有展期信息。
信用記錄指信用評級機構依托來自某壹渠道或社會各方、能夠判斷經濟主體信用狀況的信息,按壹定標準和指標進行評價之後,用壹定符號或文字表示的關於經濟主體信用的說明。
個人信用報告是壹份個人信用信息的客觀紀錄。記錄了個人全部信用支付歷史。包括:與金融機構發生信貸關系形成的履約記錄;與其他機構或個人發生借貸關系形成的履約記錄;與商業機構、公用事業單位發生賒購關系形成的履約記錄。
與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等機構發生經濟關系形成的履約記錄;欠繳依法應交稅費的記錄;各種受表彰記錄;以及其他有可能影響個人信用狀況的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民事賠償記錄。個人信用報告是授信人迅速、客觀決定是否給予受信人提供信用的重要參考。
個人信用評分是信用服務中介機構使用專門設計的數學模型,根據個人信用報告所記錄的內容,對個人信用能力進行評估、測算,給出壹個人的風險分數。個人信用評分越高,個人的信用度越高。
個人信用檔案被形象地稱為第二張身份證。在發達國家或地區,每壹個參與信用交易活動的經濟主體都會有壹份對應的信用檔案。該檔案中記錄了評價個人信用價值的信用信息,是各類信用記錄的集合,通常以電子數據形式進行存儲。
個人的信用檔案是由個人征信局壹類的征信機構制作的。個人征信局主動替所服務的區域範圍內的所有居民制作信用檔案。個人征信局制作的個人信用檔案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原則是既滿足信用經濟發展信用信息的需要,又要維護個人隱私不受到侵犯。
因此,法律嚴格規範制作個人信用檔案的征信機構的業務操作,包括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