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主觀逾期:可進行申訴。如果因為第三方代扣、銀行原因、“冒名貸款”逾期,導致還款延遲,這種情況,可以進行申訴。首先,向貸款機構說明原因,表明並不是惡意逾期,而是由於客觀原因導致沒有按時還款,等待機構確認。只要貸款機構認可後,就算逾期記錄已經提交到征信中心,也還是有機會補救撤銷的。
(二)用良好記錄,覆蓋不良記錄。如果逾期時間比較長,也沒有可以申訴的理由,以上方法都已行不通了,就先確認是否上了征信。如果逾期已經上征信了,那就只能用新記錄去覆蓋不良記錄。第壹步當然是得把之前逾期的欠款都還清,不管是信用卡賬單、分期貸款、還是拖欠的水電費等等,只有清除了逾期行為,新的記錄才能起到作用,不然顯示始終會顯示在上面。雖然征信不良記錄的消除時間為5年,但後期申請貸款、信用卡等基本上只看近兩年記錄,所以只要兩年不逾期,就算是補救成功了。
利息計算:
(壹)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壹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壹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采用那壹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壹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