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商業銀行有效實施《商業銀行網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壹步規範網絡貸款行為,促進業務健康發展,經中國銀監會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落實風險控制要求。商業銀行應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獨立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有重要影響的風險控制環節。禁止將貸前、貸中、貸後管理的關鍵環節外包。
二是加強出資比例管理。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應當嚴格執行出資比例區間管理要求,合作方在單筆貸款中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三是加強合作機構歸口管理。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本行對單壹合作方(包括其關聯方)發放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壹級資本凈額的25%。
四、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商業銀行與所有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50%。
Verb(動詞的縮寫)嚴格控制跨區域操作。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應當服務當地客戶,不得跨註冊地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無實體營業網點,除符合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外,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
六個。本通知第二條、第五條自2022年6月65438日+10月65438日+0日起執行,存量業務自然結清。其他過渡期與這些措施壹致。按照“壹行壹策、平穩過渡”的原則,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督促商業銀行對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制定整改方案,並在過渡期內完成整改。鼓勵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提前達標。
七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根據轄內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風險水平和業務發展情況,在本通知規定的基礎上,對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互聯網貸款總限額等提出更嚴格的審慎監管要求。
八、外國銀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參照本通知和本辦法的要求執行,銀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