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壹種消費觀念的轉變,
是壹種實實在在的社會進步”,
我認為是這樣。
“超前消費”它的好處很多,
目前限於收入水平的差別,
在城市裏還僅僅是壹小部分收入比較穩定,
而且收入比較高,又有生活需要的年輕人。
不應該把它看成是“洪水猛獸”,
好象是它就要造成國家經濟的什麽危機似的,
我看大不必“杞人憂天”。
現在不是進行遏止的時候,而應該是宣傳和鼓勵的時候。
“超前消費”它的好處在於:
壹、激活了銀行的資金。
它以相當高的利率,貸給客戶,
視客戶的年齡、收入等情況決定貸款的額度和期限;
而且客戶把貸款消費的項目如,
購買的房子、汽車(這些大概是最主要的)
抵押給銀行,當客戶壹旦喪失償還能力時,
銀行就可以把抵押物收回,這樣看來銀行也沒有什麽風險。
至於說貸款吃喝、貸款買口紅“超前消費”的,
可能我有點孤陋寡聞,還沒有聽說過。
二、激活了市場,擴大了內需,
特別是激活了房地產市場和汽車消費市場,
何樂而不為。
三、解決了不少人住房的實際困難。
比如,在不少的城市,不少的大齡青年苦於無房,
和家裏幾代人擠在壹起,沒有個結婚的地方;
不少年輕人結婚證拿在手裏,還是和愛人兩處分居。
挑剔“超前消費”的人,我可以肯定地說,
他們沒有這樣的感受。現在有“超前消費”
能力和條件的人,不再有這種苦惱了。
在資本主義發達的國家可以做好的事情,
我們為什麽就做不好呢?!
不要前怕狼後怕虎地看待“超前消費”這個“新鮮事物”;
問題在於要有相應的立法和嚴格的管理。
比如,在銀行審批貸款項目時,
就要看貸款者的信用和收入證明是否真實,
貸款使用的項目是否符合規定,
貸款者在本行和其他銀行還有沒有其他貸款,
有沒有超越他的償還能力等等。既想激活了銀行的資金,
又防止出現不良貸款,根本的就是有法可依和嚴格的審批,
嚴格的管理。
杜絕不顧風險的人情貸款、關系貸款,而問題往往發生在這裏。
“超前消費”在我們國家還處在個搖籃階段,
現在不是要去扼殺它、批判它的時候,
現在應該是宣傳它和鼓勵它的發展。
還應該有壹些相宜的優惠政策。
比如,上海就曾經規定購買房屋的消費者,
向稅務機關申報購買房屋消費金額,
經過審核後,
退還在壹定時期內已經征收的個人所得稅的優待辦法。
我們家裏有人在國外,有人在國內,
他們都運用了銀行貸款,享受了“超前消費”的實惠,
沒有感到給國家帶來什麽損失,
也沒有給自己的家庭生活造成什麽危機。
現在對國家的經濟產生不良影響的,
或者說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不是剛剛興起的“超前消費”熱,
而是存在於金融機構中的大量的不良的其他貸款!
那到是非常需要警惕的
如果我的回答能夠給您帶來幫助,
請您酌情考慮采納為最佳答案。
謝謝!祝您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