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50萬大稅交多少
1、繳納增值稅(簡易計稅3%)
繳納增值稅=50萬÷(13%)×3%=14563.12(元)。
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貸款服務,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李先生為自然人,實行簡易計稅,征收率為3%。
2.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20%)
應繳個人所得稅=50萬÷(13%)×20%=97087.38(元)。
借款利息收入18萬,增值稅怎麽算
借款利息收入18萬,增值稅按貸款利息按照6%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增值稅。
1、稅率是指壹般納稅人,營改增後現代服務業壹般納稅人稅率是6%,即按6%交稅。征收率是指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後現代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即按3%交稅。
2、如果營改增後是壹般納稅人,稅金計算方法:應交稅費=銷項稅-進項稅額進項稅轉出。如果營改增後是小規模納稅人,稅金計算方法:應交稅費=銷售收入(不含稅)3%。
3、壹般納稅人開票選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小規模納稅人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
買房貸款稅率如何計算?
買房貸款計算公式是什麽
個人住房貸款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個人的相關商用房貸款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期限利率,等額本息計算公式:〔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等額本金計算公式:每月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每月利率等額本金計算公式:每月還款額=每月本金每月本息每月本金=本金/還款月數每月本息=(本金-累計還款總額)X月利率。而等額本金計算方式是每月歸還的本金額始終不變,利息會隨剩余本金的減少而減少。
貸款買房稅費如何計算
1、契稅是房屋買賣中國家規定必須交的稅收,壹般按合同中標明的房屋價款的1.5/100稅率征稅(房交會契稅優惠除外),契稅是國家收的。這沒有什麽疑問,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買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征收標準為:普通住宅1.5%,高檔住宅3%全部由買方承擔。
2、、地方規定,住房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才能認定為普通住房。這3個條件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標準,長春市規定:實際成交價不高於本地段土地住房交易價格的1倍)。
住房抵押貸款交多少稅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壹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交易費:3元/平方米;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4、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壹住房的可以免除);
5、中介費:壹般是房款的2%~3%。
房產抵押登記流程是怎樣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
(1)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如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駁回轉移登記申請:
權屬來源的性質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劃撥土地、減免地價土地)而未取得有關部門同意的;
根據城市規劃,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有房地產,未經其他***有人書面同意的;
權屬有爭議的;
法律、法規或市、區政府規定禁止轉讓的;
駁回登記申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2)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後,審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
身份證明;
《房地產證》或其他房地產權利證書;
抵押登記申請書是否按要求填寫;
抵押合同書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準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登記
(1)對核準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