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簽合同了,如果是他們未在合同標明需要履行金等情形的,屬於欺詐行為,該合同無效,也就不存在違約不違約的行為。
如果合同明確有這些條款,且當事人同意該條款,則屬於違約行為,需要支付違約金。所以大家在選擇之前壹定要想清楚。
貸款
貸款簡單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壹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壹種信用活動形式。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
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
《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壹、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壹)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壹漏萬,造成信貸風險。 貸款審查是壹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網貸合同簽了,不想貸了,算違約嗎貸款簽合同了,如果合同明確有這些條款,且當事人同意該條款,則屬於違約行為,需要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和貸款中介簽了貸款合同不貸了算違約嗎?算違約。貸款合同已經簽訂,合同已經生效,如果申請人單方面不貸,屬於違約行為,需要根據合同約定給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