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坐飛機會受到限制以外,失信被執行人坐高鐵、動車、輪船時也會受到限制,不僅無法購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還無法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的全部座位,以及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以上的座位。
失信人員在還清逾期的欠款後,屆時會從失信名單裏移除(人民法院會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但逾期記錄需要在5年後刪除,用戶在5年後可以恢復信用。
信貸逾期後被列入失信名單的後果:
1、無法再申請貸款。銀行對於有不良征信記錄的個人,並且較嚴重長期逾期的。會拒絕辦理貸款業務。
2、無法辦理信用卡。信用卡作為壹個日常消費產品,如果有不良征信記錄未來也不能辦理,或者很難辦理,原有信用卡的提額也會十分困難。
3、影響出行。有不良征信記錄的個人將會被拒絕乘坐高價舒適的出行工具,例如飛機、列車軟臥、動車組壹等座、輪船二等座及以上艙位等。甚至私家車也會被限制購買。
4、影響就業及晉升。征信已遍及方方面面,在大型企業中員工背景調查也會很註意個人征信記錄。凡是因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償還債務的個人,將會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收到信用懲罰,不能擔任國內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企業高層。
5、禁止高消費。禁止高消費,無法入住星級酒店,不能在高爾夫球場等高級場所消費。
同時在網絡消費中,最高人民法院也與芝麻信用簽署了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罰合作備忘錄,意味著未來的網絡消費也會受到信用懲罰。
6、子女無法就讀私立學校。家長是失信被執行人,子女無法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2017修正)》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壹)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壹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壹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壹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2015修正)》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