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利息屬於增值稅不可抵扣項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票,也不可以抵扣;
2、手續費可以抵扣;
3、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4、接受貸款服務包括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支出、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支出。
貸款的基本概念:
1、貸款的定義:貸款是指金融機構或特定的貸款人將壹定數量的貨幣資金,在約定的期限內借給借款人,借款人到期後需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並歸還本金的壹種金融活動;
2、貸款的主體:通常包括銀行、信貸公司、互聯網金融平臺等金融機構,以及具有貸款資格的個人或企業;
3、貸款的種類:按照用途分為個人貸款和企業貸款,按照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按照擔保方式分為有擔保貸款和無擔保貸款;
4、貸款的利率:貸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在借款期間需要支付給貸款人的利息費用,通常以年利率的形式表示;
5、貸款的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還款、等額本金還款、先息後本還款等多種方式。
綜上所述,貸款利息不可抵扣,但手續費可以抵扣。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接受貸款服務包括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借款期間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壹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