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沒還上,車貸逾期,貸款機構會打電話催收貸款。借款人逾期不還,催收失敗且達到壹定期限,出借人將向法院起訴。辦理車貸時,汽車已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真實所有權屬於貸款機構。壹般法院會判決貸款機構處置抵押的汽車,所得款項優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如果還清貸款本息後還有錢,貸款機構會還給原主人。如果貸款本息不能還清,扣款後原車主仍需償還債務。
貸款風險的出現往往始於貸款審核階段。基於司法實踐中的糾紛,我們可以看到,貸款審查階段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幾個環節。
(1)審查內容遺漏了銀行的貸款審查人員,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壹項細致的工作,需要調查人員對貸款主體的資質、資格、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調查和考察。
(2)在實踐中,壹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貸款審查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缺乏盡職調查,因此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行為,容易造成信用風險。
(3)很多錯誤的判斷都是因為銀行沒有聽取專家對相關內容的意見,或者是專業人士做出專業的判斷。在貸款審查過程中,不僅要查清事實,還要從法律、財務等方面對相關事實做出專業判斷。在實踐中,大多數貸款審查過程並不十分嚴格和到位。
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1)審查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包括其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如為企業,應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具備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並查驗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應關註相關證書是否通過年檢或相關驗證。
(二)關於借款人的資信,檢查借款人的註冊資本是否適合貸款;審查是否存在明顯的抽逃註冊資本的情形;過去的貸款和還款;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違法情況是否可能影響還款。
(3)關於借款人的貸款情況,借款人是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立了基本存款賬戶和壹般存款賬戶;借款人(如為公司)的對外投資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50%;借款人的負債比例是否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4)關於擔保,如為保證擔保,應考察保證人的資質、信譽和履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