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朋友辦業務發現“偏門”
今年11月,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接到吉林市壹個貸款公司報案,稱懷疑被騙了。“這個貸款公司的負責人帶著20多個名單來的,有的是電話不通,大部分信息還不完全匹配,我們也懷疑其中有問題。”12月18日,高新派出所民警尹宏元介紹,經過走訪調查,終於戳穿了當事人朱某和郭某的謊言。
原來,在高新派出所轄區有壹個手機銷售店,老板是朱某。
今年9月初,這個貸款公司的業務員找到朱某,溝通小額貸款購買手機的情況,朱某同意同貸款公司簽約。開始時,也成功辦過幾起業務,有壹些學生或低收入者購買高端手機,通過這個貸款公司辦理按揭,然後每月給貸款公司還款。但其中的壹次交易中,壹位業務員帶了無業的朋友郭某同去,郭某發現了其中的“偏門”。
通過分期買手機實施貸款
9月中旬時,郭某前去該手機店,見到老板朱某。郭某詢問他是否可以帶人來辦理購買手機按揭業務,朱某稱可以。“然後,他又問如果只要錢,不要電話,能給他多少錢。”尹宏元介紹,當時郭某和朱某並沒有直言如何行騙,“大致商定了用其他用戶的信息來辦貸款,但不給手機,把錢和這個用戶3方分走。”
之後,他們很快辦成了第壹筆交易。尹宏元介紹,郭某通過網絡聯系到壹位著急用錢的男子,稱可幫忙辦貸款,但需履行壹個購買手機的手續。他們告訴借款人,這是通過分期購買手機來實施貸款,別的不用借款人管,配合好就行了。於是,壹部售價3000元的手機,辦理了2500元的貸款。朱某留下了900元,給了郭某1600元。郭某將其中的1000元給了網上約的借款人,然後朱某將用作貸款的手機按正常價格賣給了別人。
“之後,他們用同樣的手法找了其他網友。有的郭某直接就說錢不用還了,因而有更多的人找他辦理貸款。”尹宏元說。
涉案金額6萬余元
郭某和朱某告訴貸款人,如有人核實就說確實有貸款的事,其他事宜都不需要操心。
兩個月後,貸款公司發現很多賬務沒如期收到分期付款,便進行催款,可是許多電話或者打不通,或者對方稱辦理貸款時對方告訴他不需還款,貸款公司覺得不對勁了,決定報警。“我們經過數日的蹲守,找到了郭某。他開始稱並不知情,但最終還是如實供述了詐騙行為。然後朱某才進入我們的視野,也被我們傳喚了。”尹宏元稱,高新派出所副所長魏靖鋒、張連靜,民警遲曉立等組成了專案組,最終將此案偵破。
朱某和郭某承認了涉案20余起,涉案金額6萬余元。目前警方已經核實了其中4起。12月16日,朱某和郭某因涉嫌詐騙被刑拘。此案在進壹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