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別人妻子簽字貸款壹般算犯罪,有貸款詐騙嫌疑。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貸款詐騙罪的認定標準如下:
1、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非法據為己有的目的;
2、行為人必須有詐騙銀行或者其他全融機構的貸款的行為;
3、詐騙貸款要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
貸款詐騙罪立案需要以下條件:
1、犯罪主體:實施該犯罪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自然人實施該犯罪要求年滿16周歲。
2、犯罪客體:該行為破壞了我國正常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3、主觀要件:貸款詐騙罪屬於故意犯罪,該罪名的成立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觀故意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4、客觀要件:主要需要有以下行為: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上述4種行為的即成立貸款詐騙犯罪。第5條為兜底條款,以其他方法貸款詐騙其手段要求要與前款4條具有等價性。
綜上所述,以貸款詐騙罪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
金融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