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劉頌輝 每經編輯 魏文藝
“新政實施壹天下來,***有50人報名,接下來我們還將在13個社區推廣。”
今日(9月1日),浙江省溫州市龍港市正式施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制度,該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蔡啟堯下午通過電話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據龍港市委宣傳統戰部官方平臺的消息,龍港市試點將農民群體納入公積金保障體系,由公積金管理部門開立個人公積金賬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連續繳存6個月後,可享受15萬~5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可基本覆蓋農民購建房的資金缺口。
龍港發布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制度 來源:龍港發布官微
進展:首日50人報名,將進壹步推廣
眾所周知,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而且,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此次龍港市創新施行農民繳存公積金的舉措,壹經推出就受到了廣泛關註。
蔡啟堯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這項試點工作從今年3月份就開始謀劃和討論,7月份得到了該市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認可。又經過1個多月的準備工作,才正式宣布施行,試圖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壹定突破。“新政實施壹天下來,***有50人報名,接下來我們還將在13個社區推廣。”
據龍港發布官微,首批報名的50名農民經審核後,將由龍港市公積金管理部門開立個人公積金賬戶。
與城鎮居民的住房公積金不同,龍港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最低不低於龍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1840元,以10%的繳存比例按月全額繳存。“無房戶”還受到地方財政按月配繳補助,標準為個人月繳存額的25%,最高不超過每人每月75元。
首批13個試點社區,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均可納入公積金建繳對象,涵蓋在村務農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等,覆蓋人群達23868人。
值得註意的是,按相關規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連續繳存6個月後,可享受15萬~5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可基本覆蓋農民購建房的資金缺口。
“而且貸款利率只有2.7%~3.2%,相對於商業銀行來說非常低,”蔡啟堯告訴記者。
專家:有利於推進城鄉制度進壹步接軌
龍港市位於浙江省最南端,由溫州市代管。2019年8月16日,經國務院批準,龍港撤鎮設市,是目前全國唯壹實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縣級市。區域內常住人口近50萬,約壹半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據龍港市政府官網披露,今年7月份,龍港市召開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過了《龍港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該市市委書記何宗靜指出,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環節,要立足龍港實際,大膽探索嘗試,狠抓農村宅基地改革核心問題。
安居客數據顯示,龍港市近壹年的新房價格壹直維持在15000元/平方米上下,與溫州的房價有約5000元/平方米的差距。
原標題:創新!浙江龍港試點農民住房公積金制度:首日50人報名,繳夠6個月最高可貸50萬元,利息最低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