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限購政策:
壹、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壹)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區戶籍(其中戶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未滿24個月的,應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範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壹)購房人具有上述區域戶籍(其中戶籍遷入上述區域未滿24個月的,應在上述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範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區(市)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四、夫妻雙方離異後,任壹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五、在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另外,12月4日14:24,成都市住建局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回復網友關於“建議放開高新南區區域限購”提議時表示:
具有高新南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區、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區、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區購房。
12月4月18:03,成都市住建局再回復市民:
為切實解決剛需購房問題,促進供需匹配、職住平衡,具有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區購房;具有成都天府新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