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必須同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且不得低於5%。
第二,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按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口徑應按照統計局發布的《工資總額構成規定》(1990號)執行。2016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9321元。
最低繳存基數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成府發[2015]19號)和《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付梓發[2015]31號),執行以下標準:
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縣、新津縣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為1.50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繳存基數為1.380元。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要求,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網上政務大廳或各網點窗口,及時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應在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相關調整,確保職工合法權益。
1.基於還款能力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為:貸款金額=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款能力系數40%-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還款額]×12(月)×貸款期限。其中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2.基於房價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為:貸款額=房價×貸款比例。其中,貸款比例根據不同類型確定。壹般來說,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款的70%;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款的80%。
3.按照最高貸款額度,本人使用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並符合申請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
,並符合貸款申請條件,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4.基於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貸款金額=借款人與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