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2022年本市參保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1個月的,給予每人1萬元的壹次性崗位拓展補貼(與壹次性就業補貼政策不重復),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2年6月65438+2月31。【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
3.積極鼓勵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1年後繼續聘用的,給予壹次性崗位補貼2000元/人。【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
4.對聘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大病互助補充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100%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
5.對吸納離校後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按照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大病互助醫療補充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100%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
6.支持高校畢業生多渠道靈活就業。離校後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7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
7、深入實施“青年創新創業就業圓夢工程”,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實體和創業項目,給予每個1萬元的創業補貼,帶動壹批創業項目,累計補貼不超過1萬元。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和創業者。【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退伍軍人局、團市委、各區(市)、縣。
8.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3個月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創業吸納就業獎勵。按照獎勵標準,招滿3人(含3人)的,每招滿1人獎勵2000元。就業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獎勵3000元,獎勵總額不超過1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
9.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和青年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青年,可申請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的創業擔保貸款,並按規定享受貼息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市人社局、各區(市)、縣。
10.鼓勵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青年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三年內按每戶每年限額14400元抵扣相關稅費。政策執行期限為65438+2025年2月31。【責任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成都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市)、縣。
11.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最長期限不超過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並按規定享受貼息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市人社局、各區(市)、縣】。
12.對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願望並積極求職創業的蓉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特殊教育機構畢業生,低收入家庭、殘疾人脫貧家庭、有原始檔案和卡片的貧困家庭、殘疾、特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每人1500元的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各區(市)、縣。
13,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延期還款、利息減免等支持措施,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生應償還的本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本金可申請延期1年,不計復利,本年度因疫情未償還的畢業生不影響征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市教育局、各區(市)、縣。
14.加強就業見習基地管理,實施百萬就業見習崗位招聘計劃,實施青年大學生實習行動。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16至24周歲未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3-12個月,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並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實習基地就業實習補貼。就業實習補貼標準執行期截至2024年6月31。【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
15.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基地或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名之日起計算。【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區(市)、縣。
16.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打造“技能成都”品牌,對願意培訓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區(市)、縣。
17.鼓勵高校畢業生等年輕人同時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需要學歷學位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允許先參加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合格者,在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區(市)、縣。
18,簡化優化求職就業程序。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碩士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取消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辦理報到手續,延長延期離校的應屆畢業生辦理就業登記、檔案轉移和落戶的時限。【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區(市)縣。
19.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將戶口和檔案在學校保留兩年或轉入學生原籍就業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的考試錄用,確認工作單位後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各區(市)、縣。
20、推進體檢結果互認,高校畢業生近半年內已符合醫療機構體檢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各區(市)縣。
21.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銜接和服務銜接,建立實名登記系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數據庫,將所有在本地求職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納入“五實名登記系統”(就業、失業、創業、培訓和困難幫扶),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和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實習機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區(市)、縣。
22.落實戶口所在地和常住地就業失業登記服務機制,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平等的基本就業服務,按規定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區(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