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借款人持購建房屋合同或協議(購買商售房許可證復印件;建房、修房的須持政府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區縣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須攜帶結婚證或其他夫妻關系證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申請書》。貸款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申請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計算貸款額度,確定貸款期限;
2、簽訂借款合同。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銀行)審核批準借款人的申請後,借款人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產抵押的簽訂抵押合同,個人擔保的需要享受公積金的個人雙人擔保);
3、辦理住房抵押的要去辦理房產抵押公證。屆時,需要帶好房產證(及土地證)、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和復印件壹式5份,辦理公證和房屋他項權證有關手續;
4、借款人用房產抵押的辦理完抵押手續後,連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等借款資料交公積金管理中心。屆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委托建設銀行房信部門按時把款打入個人賬戶。
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綜上所述,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