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少於六個月;
3.夫妻壹方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還清貸款本息前,夫妻雙方均不得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且沒有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未清償債務;
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2.個人如何繳納公積金?
1.如果個人是個體工商戶,可以為自己繳納公積金,因為相關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為自己繳納公積金。
2.如果個人是公司員工,如果公司拖欠公積金項目,當事人可以嘗試與公司領導溝通公積金繳納事宜,但如果公司無法為當事人繳納,當事人可以自行全部繳納。
3.如果個人無業,在微信業務或者淘寶工作,當事人不是單位職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是不可能繳納公積金的。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只能通過掛靠單位自行繳納公積金。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程序
1.繳存登記: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2.銀行開戶:經中心審核後,繳存人到受委托銀行為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3.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按月繳存。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自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納並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至住房公積金賬戶,受委托銀行將其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4、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存款按上述程序辦理。
四。公積金的轉移和儲存
1.單位發生合並、分立、撤銷、解散、破產等情形的,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應當自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中心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並自完成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2.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並憑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封存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