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積金。公積金貸款條件:
1,在當地行政區域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證明的從業人員;
2.申請時已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未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4.有相對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以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以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擔保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結算等金融業務,以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和歸還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合同。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