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用:因為公積金的使用範圍在同壹個城市,所以不能異地使用。
2.公積金可以提取,但是公積金賬號目前不能轉移。
3.已經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只要賬號沒有註銷,就可以繼續使用。
4.因為公積金貸款的對象必須滿足的條件之壹:有購房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這個需要和公積金賬號壹致)。?
以下是提取公積金的條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二)離休、退休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九)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3年以上(含3年)未重新就業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擴展數據:
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是繼2014年11月節前央行、銀監會松綁房貸後,2014年6月三部門發文要求各地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2015年9月下發《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操作問題的通知》(靳鑒[2066]
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指出,職工連續繳存滿6個月後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異地公積金貸款主要包括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職工,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異地貸款阻力
事實上,自2014年6月住建部等三部委發布公積金新政後,首次提到要推進公積金異地貸款,但壹直沒有後續政策,直到住建部近日發布操作細則。
由於異地公積金貸款涉及到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沒有操作細則基本不可能推進。目前不同城市能否允許公積金異地貸款,取決於城市之間的信任度。幾個城市簽了協議,形成壹個小圈子,允許在小範圍內異地貸款。
早在2009年5月,廣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東莞、肇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簽署了《廣東省珠三角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實現了珠三角8個城市的住房公積金互貸。但是這個政策在2013年5月到期,之後壹直沒有續保,基本停止了異地貸款。
從購房者的角度來說,允許異地公積金貸款也很方便,尤其是在壹線城市工作的人,可以很方便地用公積金貸款在二三線城市買房。
但在公積金允許異地貸款的政策背後,如果能進壹步允許公積金異地提取,對購房者來說會更方便。但是,由於城市的利益,異地公積金貸款的實現還是比較困難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積金異地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