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建造、裝修或償還房屋抵押貸款本息;
2.無房戶交房租;
3.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賬戶被封存6個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積金停發24個月以上且賬戶被封存的;
4.職工退休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條件:
1.申請貸款的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需建立1年以上,住房公積金需足額正常繳存1年以上。正常繳存是指住房公積金連續按月繳存、提前繳存和補繳;
2.經中心批準,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壹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可以申請貸款。
節約儲金的目的和職能包括:
1,買房。沒有貸款買房的,可以壹次性提取公積金;商業貸款買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和還本付息;用公積金(組合)貸款買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房屋的建造、改造和大修。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在建房批準當月(含當月)前申請提取公積金額度,提取總額不超過建房成本;
3.租房子。使用公積金支付租金或政府租金補貼的經濟租賃住房租金,使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租金;
4.父母給孩子買房。如果沒有用住房貸款買自己的房子,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用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己的住房,付完首付就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己的住房,支付首付後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5.取消賬戶,取出所有余額。適合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離職、退休、定居的人群;
6、納入最低或較差範圍提取和使用。職工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救助範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且提取金額不超過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救助範圍前的住房公積金額度;
7.治療重大疾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收費標準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