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申請助學貸款不需要擔保人,但畢竟學生沒有還款來源和能力,尤其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意味著同壹借款人。成為學生貸款擔保人的條件如下:
1,對於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入學前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戶籍壹致;
2.借款學生的父母因殘疾、疾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款學生的其他直系親屬可以作為* * *借款人;
3.借款人為孤兒的,借款人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者自願與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 * *如果借款人不是他或她的父母,他或她必須在25到60歲之間,並且必須有有效的資產抵押,信用用戶評估和其他證明。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之壹,就可以申請成為助學貸款的保證人,但如果保證人之前申請過助學貸款,且尚未還清貸款,則不能成為其他借款學生的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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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至65周歲(含)之間;
2)在當地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固定住所或常住戶口;
3)無明顯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政治自由,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4)能夠履行擔保義務,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方式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作為壹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債務人的財產被依法強制執行之前,可以拒絕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