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能多少年
(1)、以所購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壹般不得超過借款人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2)、以借款人第二處房產或第三人房產作抵押發放的委托貸款,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所抵押房產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
(3)、用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質押的,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張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作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最近者確定貸款期限;
(4)、以保證方式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壹般不得超過5年。
(5)、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二、個人公積金貸款為什麽只能貸25年?
這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就二十五年,貸款時同時還受到貸款人的年齡以及購買房屋房齡的限制。對貸款人年齡的限制是貸款人的年齡加上貸款年限小於等於六十五。房齡與貸款年限的限制是房齡和公積金貸款年限加起來不超過40年,有些銀行規定是小於50年。
三、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為多少年
公積金貸款最多貸30年。貸款期限最長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期限還需要同時滿足低於房屋土地剩余使用年限3年以上。
職工的月繳存基數為本人上壹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職工工資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及特殊工資構成。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縣統計局公布的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收入的5倍。未超過5倍的,以實際工資為月繳存基數。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四、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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