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之後還是可以提取余額的。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的提取其實是兩個事,不管是辦理什麽業務,只要用戶符合相關業務的辦理條件即可。按照國家的規定看,公積金貸款之後用戶還可以按照還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提取。
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裏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公積金貸款後怎麽提取裏面的余額
法律分析:在貸款後用戶可在12個月後憑借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而且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壹次。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裏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壹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壹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公積金貸款後,裏面的余額怎麽使用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個人住房公積金應繳部分繼續在工資裏扣繳,既要還按揭款,還要扣繳公積金。而且,還需要從工資裏來還。
1、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有兩種,壹種是每月自己用現金存在還貸銀行卡上進行還貸;另壹種是委托“公積金中心”按月劃轉自己公積金賬戶余額進行還貸。
2、選擇第壹種方式還貸,很容易理解,就是按月將錢存到還貸的銀行卡上就行了;若選擇第二種方式還貸,即用自己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按月償還貸款,那就需要您在辦理完貸款手續後,提出申請,填寫“委托按月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申請表”並提交,就可實現用個人公積金余額償還個人公積金貸款了。
3、提醒客戶的是辦貸款手續和辦公積金余額還貸手續是不同的兩個手續。有些客戶誤認為辦完貸款手續就等於辦完了公積金余額還貸手續,不用自己提出申請,就能自動用公積金還貸了,這是不對的,會耽誤您及時還款,產生不良還款記錄的。
首先,個人貸款有很多種分類,在這裏只是針對是否有抵押物進行分類,分為抵押貸款和無抵押信用貸款,下面分別就兩種貸款進行簡單的分析和說明:
1、無抵押信用貸款,我們簡稱信用貸,就是單純憑單位性質、打卡工資、社保公積金等情況,銀行給個人客戶發放的純信用貸款,這裏還會衍生出壹個消費貸款的概念,當然這兩個概念沒有直接的區別。
2、抵押貸款,這裏主要是指房屋抵押貸款,當然也有車輛抵押貸款等,在這裏不再進行詳細表述。抵押貸款又分為抵押經營貸款和抵押消費貸款兩種,抵押消費貸款額度壹般不會超過100萬。抵押經營貸款是指用個人的房屋辦理貸款用於公司經營,顧名思義,那就需要自己名下或者直系親屬名下有公司,直系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抵押貸款還可以從是否有按揭看分為壹抵和二抵,也就是說有按揭的就叫二抵。下面就來看看抵押經營貸款需要怎麽操作:
估值,根據房本由評估機構進行估值,大概測算出能夠貸的金額,利率,年限等。面簽,去銀行面簽,需要提供房本等相關材料。如果沒有公司的,開始操作公司,比如變更股東或者法人,或者新註冊公司等都可以,當然具體還要看銀行的要求。銀行批貸,批貸後房本上抵押,公證等。放款,貸款辦理結束。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怎麽提取
關於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怎麽提取這壹問題解決後,如果要進行貸款則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以及經歷以下流程: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壹)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六)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準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托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