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申請貸款時已連續繳存六個月(含)以上。
2、購買住房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材料,並同意以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擔保。
3、購買商品房的,銷售樓盤已經中心審批同意,在合同簽訂(付款方式約定為按揭貸款)、支付首付款後,提出貸款申請。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方法
貸款額度為以下三項計算的最小值:
1、按照借款人還貸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個人還貸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月)×實際可貸年限。夫妻雙方均繳存公積金且***同借款的,貸款額度為夫妻雙方分別計算的貸款額度之和。
2、規定的個人貸款最高限額。目前壹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貸款最高限額為60萬元。
3、購買商品房最高貸款額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的計算方法
1、借款人申請貸款時實際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取整計算;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穩定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貸款期限可以放寬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1-5年;
3、購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購二手房的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