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給我們壹個完整的觀點。
壹是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
1,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
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對國有、民營等各類房地產企業壹視同仁。鼓勵金融機構重點支持治理完善、專註主業、資質良好的房地產企業穩健發展。
金融機構應合理區分項目子公司和集團控股公司的風險,在確保債權安全和資金封閉運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房地產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支持項目主辦銀行和銀團貸款模式,加強貸款審批、發放和回收全過程管理,切實保障資金安全。
2.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需求。
合理確定地方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和信用狀況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3.穩定建築企業信貸投放。
4.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延期。
對於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確保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在商業原則基礎上自主協商,通過展期存量貸款、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積極予以支持,推動項目竣工交付。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未來6個月內到期的,可允許超出原規定展期65,438+0年,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其壹致。
5.保持債券融資基本穩定,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債券融資。
推動專業增信機構為財務整體健康、短期困難的房地產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
鼓勵債券發行人和持有人提前溝通,做好借券兌付資金安排。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協商作出延期、補發等合理安排,積極化解風險。
6.保持信托等資管產品的穩定融資。
二、積極做好“安全大廈”金融服務。
7.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為“保教樓”提供專項貸款。
支持國家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按照相關政策安排和要求。我們將依法高效有序地向經審查備案的借款人發放“擔保建房”專項保證金,並實行封閉管理、專款專用。專項用於支持已銷售、交付難度較大的項目,加快建設和交付。
8.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特別是個人住房貸款用於項目的主要融資商業銀行或其牽頭銀團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專項貸款支持項目提供新的配套融資支持,推動化解尚未交付的個人住房貸款風險。
對於剩余價值銷售回款,可同時審查專項貸款和新增配套融資項目,剩余價值銷售回款不能同時覆蓋專項貸款和新增配套融資,但已明確安排新增配套融資和專項貸款的配套機制並落實還款來源,鼓勵金融機構在商業自願的前提下積極提供新增配套融資支持。
新增配套融資的借款人應與專項貸款配套項目的實施人壹致。項目存量資產和負債應由當地政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審計評估確認,並已制定“壹樓壹策”實施方案。商業銀行可在房地產開發貸款項下新設“專項貸款配套融資”子科目進行統計和管理,配套融資原則上不應超過相應的專項貸款期限。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項目銷售回款應轉入在主融資商業銀行或其他商業銀行開立的項目專用賬戶,項目專用賬戶由提供追加配套融資的商業銀行共同管理。其中明確,按照“後進先出”的原則,項目剩余價值的銷售回款應優先償還新增配套融資和專項貸款。
對於商業銀行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提供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如果將已核銷新老債務的借款人作為合格借款人進行管理,新發放的配套融資不佳,則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到責任。可以免除責任。
三是積極配合受困房企的風險處置。
9.做好房地產項目並購的金融支持。
鼓勵商業銀行穩妥有序開展房地產項目M&A貸款業務,重點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並購陷入困境的房地產企業項目。
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資產管理公司)充分發揮其在不良資產處置和風險管理方面的經驗和能力,並與地方政府、商業銀行、房地產企業等協商。全力化解風險,推動資產加速處置。
10,積極探索市場化支持方式。
對於壹些已經進入司法重整的項目,金融機構可以按照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原則,幫助推動項目復工達產。
鼓勵資產管理公司通過擔任破產管理人、重整投資人等方式參與項目處置,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通過設立基金等方式依法合規穩妥探索化解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支持項目竣工交付。
四、依法保護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11.鼓勵依法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對於因疫情住院或隔離的個人,或因疫情停業、失業而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以及因購房合同變更或取消的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機構可以市場化辦理。法治原則是與買方獨立協商並作出延期等調整。
對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依法依規處理,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12.切實保護延期貸款的個人信用權利。
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安排有調整的,金融機構應按新的還款安排報送征信記錄;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認定應當調整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對征信記錄進行調整,對已提交的征信記錄進行調整。
動詞 (verb的縮寫)分階段調整部分財務管理政策
13.延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的過渡性安排。
對因疫情等客觀原因無法如期達到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和客觀評估,合理延長過渡期。
14.分階段優化M&A房地產項目融資政策。
相關金融機構要用好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臺的適用於主要商業銀行和全國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階段性房地產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進房地產風險市場化。
六、加大對住房租賃的金融支持。
15.優化住房租賃信貸服務。
16.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融資渠道。
支持住房租賃和銷售企業發行信用債、擔保債等直接融資產品,將專項用於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古品商業銀行將發行金融債券支持住房租賃,募集資金增加住房租賃開發建設貸款和經營貸款,穩步推進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