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提交申請
申請人要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婚姻證明、購房合同、貸款申請表、單位開具的的公積金證明等。
第二步:審核評估
相關部門進行初審,復審,審批的過程,如果,不符合則返回給申請人重新遞交。如果符合則進行下壹步。
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第三步:擔保抵押
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第四步:貸款協議
對象:住房公積金機構-銀行。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銀行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預期年化利率審批同意後,與銀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第五步:借款手續
對象:借款人-銀行
銀行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保證合同》後,辦理借款手續。
第六步:發放貸款
對象:借款人-銀行
受托銀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托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地公積金中心規定為準。
應答時間:2021-08-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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